2024年以来,山东省东平县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聚焦易滋生基层“微腐败”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三审三统一公开”(简称“331”)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问题的发生。
“三审”,即基层事实审,部门业务审,司法法制审。
基层事实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一律先经村“两委”会议、“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议事程序研究通过,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进行事实审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
部门业务审。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类别和涉及内容,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环保办、应急办、农经中心、财经中心、乡建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业务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土地、环保、财经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同时,建立集中会审会签制度,原则上各乡镇(街道)每周五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集中会审会签,提升审查效率。
司法法制审。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划分了14个片区,分别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查,审查时限原则上为3个工作日,并由审查单位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的合法性。对于重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法制审核实行提级审查,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统”,即统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编号、统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统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统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编号。研究出台了《东平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统一管理编号办法》,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全县统一的编号管理。赋予村委会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同主体唯一识别号,让签订的每一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在全县有唯一合同编号。
统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等10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文本,基本涵盖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签订的合同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经济合同可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进行合理修改,有效避免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明等问题。
统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归档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规范签订后的经济合同,报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进行统一归档。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全部录入“E农通”农村三资服务平台,平台提前3个月进行合同到期预警提醒。
“一公开”,即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目录清单公开。
各乡镇(街道)对签订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编制目录清单后,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开,并将出具的合同法律审核意见书一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东平县通过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331”监督管理机制,依法推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取得了以下成效。
促进了合同规范管理。商老庄乡袁庄村60份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未重新发包续签合同,经与当事人协商沟通、讲明政策,依法与承包户续签了承包合同。斑鸠店镇李辛村某地块对外承包合同到期后一直未收回,村集体与当事人协商依法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收缴承包费1万元。
盘活了村级资产资源。老湖镇涧流村经过专项整治,将闲置的 20 亩土地出租给某光伏公司,并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村集体增收2万余元。斑鸠店镇中堂子村12.3亩土地荒废半年,依规提前终止合同,将土地收归村集体,并将该土地重新发包,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95万元。
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改不规范经济合同779份。其中,超长期合同6份、低价合同10份、未按时兑现合同178份、应签未签口头合同585份。法制化审核经济合同1764份,有效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效益,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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