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抓整治、搭平台、活资产,规范“三资”监管,构建长效机制,发展集体经济,推动农民共富,护航乡村振兴。
超常举措抓推进,集中整治“提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由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处室专门抓。4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推进、讲评通报,6次召开厅长办公会、厅党组会专题研究,明确12条超常规推进举措,重点整治“三资”领域10个方面“群腐”问题。建立8个厅级领导牵头的督导工作组,分片包干全省14个市州,每月开展2次督促指导。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抽查了14个市州137个县市区、264个乡镇、513个村。
聚焦重点抓整改,问题排查“见底”。全面盘点、核实、登记“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建立问题、线索、责任“三张”清单。紧盯产业规模较大、群众信访较多的重点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关键人群,通过全面铺开起底查、“解剖麻雀”驻场查、紧盯重点专项查、发动群众帮助查,全方位查找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问题,清单式管理、对账式整改,实现问题查摆到位、核实到位、处理到位。截至2024年12月15日,全省累计排查问题线索36987个,涉及金额42.13亿元,完成问题整改36761个,整改率99.39%。
创新手段抓监管,搭建平台“严管”。将农村集体“三资”纳入农村财务管理平台监管,创新开设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其他经济实体“三套账本”,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数字化管理。升级系统预警功能,实时监控村级记账进度、大额支付、合同到期、合同超期等6项指标,推送省“互联网+监督”平台,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在线受理投诉举报5348件,追缴资金613.28万元,处理处分804人。对接农业农村部大数据中心,将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数据纳入国家统筹监管。与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抽调15名专业人员坐镇农村财务管理平台,深挖问题线索,摸排库存现金超限71笔、应收未收账款5607笔,涉及金额11.24亿元,发现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线索46条。开展集体“三资”片区协作监管试点,整合县级部门、乡镇“三资”监管力量,集中“问诊”复杂村,推动试点地区“三资”问题群众信访率同比下降31%。
优化路径抓挖潜,盘活资产“增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明确21条具体支持措施,构建“四梁八柱”制度体系,持续优化政策供给,累计安排各级财政资金27.9亿元,每个项目村安排50万元,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6308个。创新多样化发展路径,发展稳健型集体经济,总结提炼6种集体经济发展湖南典型模式。建立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93个,交易总额达到56.6亿元,挖掘农村集体资产潜力。盘活集体荒山林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闲置厂房、生产设施和小型水利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依法依规发包、租赁、入股、委托、合资、合作或拍卖。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挖掘土地资源价值,获取股份分红。组织农户将闲置住房、庭院出租获取租金收益。打造乡村精品民宿、休闲农业、农耕体验区,做实乡村创业和民族文化文章,全面促进村集体增收、农民共富。截至2024年底,全省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55.51亿元,村均收入21.09万元,比上一年同期增长6.29亿元,增幅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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