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工作中发现,一些代理记账会计在实际操作中对“专项应付款”“补助收入”这两个科目存在混淆使用不当的情况。下面,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浅析这两个会计科目的具体应用,与同行探讨。
一、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的科目异同
“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科目均是上级拨款,但存在不同点。一是概念不同。“专项应付款”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政府给予的具有专门用途且未来应支付用于专门用途(如建造长期资产等)的专项补助资金。“补助收入”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政府给予的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的补助资金以及贷款贴息等经营性补助资金。二是科目用途界定不同。“专项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不可与一般收入混淆。“补助收入”是损益类科目,是经营性补助资金。
二、专项应付款与补助收入的核算
1.“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1】张村集体收到县财政局拨入的生态文明村建设款300000元和入股××农业企业的资金500000元,根据拨款通知、银行收款回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等原始凭证附件,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8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入股农业企业资金500000
—生态文明村建设资金300000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
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企业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结转专项资金时
借:专项应付款
—产业扶持资金500000
贷:公积公益金
—专项应付款转入500000
张村集体收到该企业分红10000元时
借:银行存款—项目分红10000
贷:投资收益—××企业分红10000
期末结转“投资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10000
贷:本年收益10000
如有亏损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等时
借:公积公益金
—产业扶持资金转入
贷: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
【例2】张村集体环村路建设项目由甲施工建设单位中标,合同金额286000元,按照合同约定,预付部分工程建设费用115800元。根据工程合同、银行付款回单、施工方完税票据等原始凭证附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5800
贷:专项应付款
—生态文明村建设资金115800
工程完工,工程总价285100元,结付工程尾款169300元(预留总价的10%质保金,16930元),实付152370元。根据工程合同、施工方完税票据等作为原始凭证附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环村路工程169300
贷:银行存款152370
应付款
—甲施工单位质保金16930
根据工程决算单、工程完工验收单等原始凭证附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环村路)285100
贷:在建工程—环村路工程285100
同时,结转专项资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应付款
—生态文明村建设资金285100
贷:公积公益金
—政府拨款形成资产转入285100
退回结余专项资金时
借:专项应付款
—生态文明村建设资金14900
贷:银行存款14900
2.“补助收入”科目核算
【例3】张村收到政府给予保障村组运转的补助经费20000元,另经营需要贷一笔款,贷款年利息5000元,根据当地财政扶持政策,按照年利息的50%享受经营性补贴。款项以银行存款收讫。会计分录如下:
政府直接拨款接收时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补助收入
—政府拨村务运转资金20000
收到财政经营性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款2500
贷:补助收入—政府贴息2500
期末结转本年收益
借:补助收入22500
贷:本年收益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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