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五项监督”守好集体“钱袋子”
时间:2025-05-26 15:12:23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郭 丽 字号:【

  近年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做实做细“五项监督”,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

  强化制度监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财政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修订完善《大理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程招投标、集体开支范围、财务审批、财务公开、审计监督、民主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收益分配等21项管理制度。大理州12县(市)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小微权力运行。2024年以来,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共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103个,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筑牢监管“防火墙”。

  强化指导监督。由挂钩包保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各县(市)、部分乡镇和村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集体经济合同履行、工程项目管理、农村集体投资兴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资”队伍配备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各项管理制度的指导落实力度。资金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农村集体所有收入及时、全额纳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管账户核算,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严禁侵占、借用集体资金等相关规定;资产管理方面,要求底数清楚,权属明晰、台账完整,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出租、转让、拍卖等处置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处置、交易集体资产,严禁擅自发包、出租、售卖集体资产,严禁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征(占)用等处置相关规定,严禁暗箱操作;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必须经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以农村集体名义对外签订书面合同,要求要素完整,价款合理,期限合规;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云南省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定流程执行,严禁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严禁“化整为零”拆分项目、故意逃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强化部门监督。进一步压实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县(市)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村委会(社区)对“三资”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管机制,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负责村级财务票据的印制、发放和核销工作,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所需工作经费;审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对农村集体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审计;纪委监委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执纪监督。组织、自然资源、林草、水务、交通运输、民政、档案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多部门合力监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织密部门“监管网”。

  强化信息监督。将大理州农村集体“三资”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选择祥云县刘厂镇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和各县(市)使用情况,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并在全州推广。同时,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全面改造提升大理州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网络监管系统,新增预警监督功能,重点对经济合同履约情况,超长期、超低价、高频签约合同等10方面信息进行监测预警。通过“三资”信息预警,及时对结账滞后的乡镇进行督促提醒,实现实时监管。对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单笔大额资金支出进行监控提醒,确保集体资金安全。运用信息平台,督促县(市)、乡镇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协调,将活期存款采取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的方式进行转存,提高存款利率,实现村集体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截至2024年底,全州1110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5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村达1062个,占总村数的95.68%,村均收入达29.30万元。13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股金分红,成员户均分红1106元,每股分红最低300元/年,最高达12000元/年。

  强化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村级“四议两公开”、组级“一事一议”机制,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各项收支按月公开,重要事项及时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主动公开。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有效运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电视、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财务公开。推行对外投资、村组干部报酬、收益分配民主决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出让公开竞价机制,让集体资产资源“在阳光下运行”,增强资产资源处置透明度。充分利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村级重大决策、集体项目建设、财务开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惠农惠民资金补贴等9项权力清单。农民群众“看单办事”、村组干部“依单履职”、党员群众“照单监督”,做实联动监督、提级监督、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幸福感”。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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