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区:“四个坚持”着力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时间:2025-05-26 15:11:5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朱海霞 高永成 王君杰 徐蕴 字号:【

  2012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镇(街)代理服务,持续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检查审计,强化会计人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培训指导,搭建服务平台,力促管理体系化。兖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三资”管理和会计队伍实际情况,相继编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实务》等。每年举办一次农村会计培训班,定期组织召开镇(街)农经站长及业务骨干参加的座谈会、研讨会,反复学习“三资”管理政策要求、制度规定、管理程序等。全区10个镇(街)依托农经站,按照人员、场所、设备、制度、经费、平台“六有”标准,全面建立起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公章代理、土地流转等服务窗口,健全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全面实行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公章、会计档案“五代理”及代理事项、审核把关、入账程序、记账方法、张榜公布、账簿凭证、网络平台、公章使用、合同管理、档案整理“十规范”服务。统一设计印制了7本村级手工账,即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村集体资源台账、村集体经营用资源台账,做到及时登记,便于备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堵塞监管漏洞,力促管理制度化。为实现“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印发了《兖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兖州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多个文件。规范了村级财务预决算、收支票据、经济合同、工程项目、财会队伍等10项管理措施;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主任、会计、出纳及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3个层面,8个岗位的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为确保制度规定通俗易懂,编印了漫画释义及宣传挂图。

  三、坚持层层把关,突出严审细核,力促管理规范化。严把村级收入入账、收支凭证会签、经济合同审核、收支情况公开“四个关口”。严格村级收入“三个一律”的入账制度,村级组织实现的所有收入,一律使用省农业农村厅监制的统一收据,一律纳入账内管理,一律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等,把牢收入源头;严格村级收支凭证“四字一章”齐全的会签制度,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同审签,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章,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报账处理;严格村级经济合同“三关”审核制度,即村级经济合同必须通过镇街司法所的法律审核关、相关部门的政策审核关及“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程序审核关,并强化经济合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村级收支情况“按月张榜公布、两表同时张贴”的公开制度,村级发生的日常经济事项必须按月张榜公布,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会计提供的张榜公布表,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贴,确保财务公开及时、真实,方便群众查看,提高“三资”透明度。

  四、坚持常态整治,开展专项行动,力促管理长效化。近年来,兖州区按照“三资”问题专项整治统一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考核,认真开展整治工作。2022年开展“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和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4月份以来,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及工作计划,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印发明白纸,公开举报电话及“码上反映”二维码,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创新实施“三个全覆盖”,即全覆盖实施村级组织账务分设,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账务分设管理实施方案》,实行村级组织分账管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全区40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对全区40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情况全覆盖开展了暗访检查,对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村开展“回头看”。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笔者认为,今后还需持续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着力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抓好专项整治。根据专项整治内容,结合信访举报、热线反映、专项审计等,全面收集梳理问题线索,健全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并逐一跟踪销号。

  二是持续抓好民主监督。对涉及集体资产资源购(处)置、投资、收益分配、工程建设等“三资”管理的重要事项,严格按“四议两公开”机制进行民主决策。坚持不懈抓好村级财务按月公开,每季度对全区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开展暗访检查,将没有按时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到位的村纳入重点监管,开展“回头看”活动。

  三是持续抓好日常监管。督促镇(街)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据及时上传至信息平台,保证“三资”信息平台数据质量,依托信息平台动态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加强对镇(街)定期督导、不定期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限期销号。建立通报机制,对督导、调研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持续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招考、事业编招录补充人员,采用设置公益岗、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农经力量。每年至少对“三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组织开展“三资”管理业务交流和以“老”带“新”,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履职评估、年度工作目标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内容,强化镇村干部监管意识。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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