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时间:2025-04-27 11:01:52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王 宇 字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建工程是指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或应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待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这样两种特殊情况没有及时计入“固定资产”,现与大家做个探讨。

  【例1】某村2008年科目明细账的“在建工程”是393342元,2009年至2024年“在建工程”科目还是393342元,16年“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一直没变。询问当时的会计工作人员,结果是因为在2008年村委会盖办公楼支出没有审计决算报告,所以一直没转入“固定资产”这个科目。

  按照会计人员记账要求,此业务确实需要该村委会盖办公楼支出的发票、合同、审计决算报告作为原始凭证才能计入“固定资产”。但是,笔者认为:2009年该办公楼已经交付使用,虽然村里一直没有做审计决算手续,但已形成固定资产的事实。应该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

  对于该行政村盖村委会办公楼已成“固定资产”的事实,16年了一直虽未进行审计决算,笔者建议做法如下:

  1. 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民主决策。即党支部会提议该办公楼转入“固定资产”事宜;“两委”会商议该办公楼转入“固定资产”事宜;党员大会审议该办公楼转入“固定资产”事宜;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该办公楼转入“固定资产”事宜。

  2. 公示“四议两公开”决议。即允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公示期七天。

  3. 公示期到期后,如果无异议,会计人员应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附“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开会相片、公示相片作为原始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村委会办公楼393342

  贷:在建工程—村委会办公楼393342

  【例2】某村委会2024年3月份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化活动中心一座,发包给建筑公司,工程预计价款800000元。根据合同规定,工程开工时,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价款45%,待工程交付使用后支付一次性剩余款项。6月30日,该活动中心交付使用,但未出审计决算报告。

  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价款36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发包工程360000

  贷:银行存款360000

  待工程交付使用后支付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发包工程440000

  贷:银行存款440000

  6月30日,该活动中心交付使用,但未出审计决算报告。笔者认为,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文化活动中心800000

  贷:在建工程—发包工程800000

  通过这两个例子引发了笔者的思考:一方面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处理“在建工程”项目事务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作审计决算报告;另一方面是会计工作人员记账时要结合实际清理账目,及时督促村级负责人提供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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