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力争到2029年年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总量达到9100亿元,年经营性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占比超过6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分配总额达到45亿元。
《若干措施》明确了统筹农村地区规划土地空间、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业态多元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开放创新、促进城乡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加大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农村集体经济质效、依法依规落实税收政策、加强经营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行管理等10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通知要求,要强化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把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定期开展监测评价,确保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如期实现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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