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河北省唐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迅速,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联农带农成效显著,规模效应不断显现,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2045家,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但笔者近年在唐山市调研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时,发现合作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财务管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
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务制度不健全。部分合作社对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财务审计缺失,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在会计核算方面,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对合作社资产进行核算,不能准确恰当地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成员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三是财会人员“一人多岗”。部分合作社无专职的财会人员,“一人多岗”情况时有发生,管理松懈,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四是利益分配机制不成熟。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一些合作社没有明确规定利益如何分配,有的合作社利益分配甚至与法律相违背,按交易量(额)分配的比例远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财务规范管理的内容
(一)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合作社需根据业务特点,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适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明确会计科目,采用合适的会计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如实记录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其次,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所有支出都要有合法的票据和相关人员签字。设定不同金额层次的审批权限。例如,小额日常支出可由财务负责人审批,中等金额支出由理事会审批,大额投资或重大支出需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三,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规定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以及成员权益变动情况、重大财务决策等信息,可通过合作社公告栏、成员微信群等方式向成员公开。
(二)资金管理
一是加强资金筹集管理。合理确定资金筹集渠道方式,包括吸收成员股金、争取财政扶持资金、申请金融机构贷款等。对于成员股金,要明确股金的种类(如身份股、投资股),明确成员股金的缴纳、核算、退还规则和相应的权利义务。在争取财政扶持资金时,要做好项目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对于贷款,要评估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选择合适贷款银行和贷款产品。
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优先保障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如购买农资、支付劳务费用等。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建立健全资金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一般小额支出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大额支出或重大项目投资需经理事会或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建立资金使用的跟踪和监督机制,防止资金被挪用。
三是加强资金安全保障。合作社要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实行钱账分管,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于现金收付,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限制现金库存限额,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设立由成员代表组成的内部监督小组,定期对合作社的资金筹集、存储、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监督小组有权查阅财务账目、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定期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资金管理流程的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等,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公开,并作为合作社改进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资产管理
第一,固定资产管理。要加强资产所有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购置时间、价值、折旧、使用状态等信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一致,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按规定计提折旧,对于闲置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提高资产利用率,严防合作社资产流失。第二,流动资产管理。要加强对存货(如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详细记录存货的收发存情况,定期盘点存货,及时处理积压,对于变质、损坏的存货要及时处理。做好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管理,及时催收应收账款,合理安排应付账款的支付时间,优化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第三,无形资产管理。要注重产权保护与登记,重视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及时依法申请注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防止侵权行为,维护合作社合法权益。要建立无形资产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如取得方式、成本、有效期、使用状况等,便于管理和核算。
(四)成本控制与收益分配
首先,对生产成本进行核算和控制。要准确分析核算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分析成本结构,寻找成本控制的关键点,如通过优化采购渠道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成本。制定成本控制目标和预算,并将其分解到各个生产环节和部门,定期考核成本控制效果。
第二,合理进行收益分配。根据合作社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一般先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或成员出资比例进行分红,确保收益分配过程公平、公正、透明,维护成员的利益。
第三,加强利益联结。通过盈余返还机制形成合作社与成员紧密的共同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健全成员账户,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需记录准确、清楚。合作社要为每位成员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作为成员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成员退社时,要以其成员账户为依据返还公积金份额和利润。二是公积金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应按照章程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三是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主要根据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原则上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三、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招聘或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课程、研讨会等,及时更新财务知识,熟悉最新的会计法规和税收政策。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引入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软件,实现财务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存储和分析。通过信息化系统,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便于成员查询财务信息,增强财务透明度。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可以加强对合作社业务流程的监控,如采购、销售环节的数据实时反馈,为财务管理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
(三)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资产的安全完整等。同时,充分发挥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对财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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