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发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个别村在某些业务上存在一些易错点,现将其进行归纳解析,以期为基层会计在具体业务处理时准确把握、规范处理,不断规范会计核算,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一、适度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业务
一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与农户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取得土地经营权,或是直接经营或是整理后流转给其他主体,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若是村集体直接经营,支付农户流转土地费时,借记“内部往来—流转各户”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年终收益分配时,借记“收益分配—各项分配”科目,贷记“内部往来—流转各户”科目。
若是流转给其他主体经营,收到流转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发包收入”科目;支付农户流转费时,借记“内部往来—流转各户”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年终收益分配时,借记“收益分配—各项分配”科目,贷记“内部往来—流转各户”科目。
【例1】大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流转土地100亩,由村集体种植大豆,与流转户协议确定流转费每亩900元,银行转账支付。
支付农户流转费时
借:内部往来—流转各户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村集体年终收益分配时,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提取当年收益中的5000元进行分红
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5000
贷:内部往来—流转各户5000
【例2】在尊重意愿的基础上,土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从部分村民手中流转土地600亩(按承包合同算),流转费为每亩800元,银行转账支付。流转土地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昂和农业有限公司以1000元/亩中标,承包面积以实测为准。经实测面积为630亩,同时收取承包管理费80元/亩,土城村收到银行转账680400元。
收到银行转账时
借:银行存款680400
贷:经营收入
—发包收入630000
—劳务收入50400
支付农户流转费时
借:内部往来480000
贷:银行存款480000
村集体年终收益分配时,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提取流转费150000元进行分红。
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150000
贷:内部往来150000
二、一事一议筹资及奖补资金业务
根据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要求,一事一议项目在每年省下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计划后,各地按照村民议事上报,镇农经部门初审汇总,区农经、财政部门联审,经区政府报省级批复后实施。工程项目通过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与项目所在村签订施工合同、负责施工,村组织人员和监理公司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后,由镇初验申请,监理公司签署意见,区财政、农经部门审核验收后结算拨付工程款项。
资金运行为:项目批复后,项目所在村按照村民议事确定的范围、标准(不超20元/人,64元/劳力)筹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以及村集体垫资,统一划到区财政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专户。村与中标单位签订实施合同并开始施工后,区财政将各村自筹资金拨付到村,支付给施工单位,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将省奖补资金(按村自筹1:3配比)拨付施工单位。
【例3】新合村申报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修建道路1万平方米。经立项审批,工预算80万元,其中村自筹资金2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60万元。村自筹资金按要求及时上缴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将资金拨付到村,由村支付工程款。该项目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78万元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第三方审计确认工程价格为77万元。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付自筹资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达90%,剩余资金一年后付清。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共收到农户筹资款10万元,种养大户和企业等捐款2万元,村集体垫付8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内部往来120000
库存现金80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200000
村将自筹资金20万元交至区财政,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款—区财政局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工程项目启动,收到区财政拨回自筹资金2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应收款—区财政局200000
新合村支付施工单位工程启动资金2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村庄道路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存款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493000元;收到银行转来财政奖补资金(770000×90%-200000=493000)。
支付工程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村庄道路493000
贷:银行存款493000
收到奖补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93000
贷:专项应付款
—一事一议奖补493000
村庄道路工程决算时,会计分录为:
结算工程款剩余10%部分
借:在建工程—村庄道路77000
贷:应付款—施工单位77000
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村庄道路770000
贷:在建工程—村庄道路770000
结转“一事一议资金”和“专项应付款”
借:一事一议资金100000
专项应付款
—一事一议奖补493000
贷:公积公益金593000
一年后剩余工程尾款的业务处理为:
村收到工程尾款(10%部分)
借:银行存款77000
贷:专项应付款
—一事一议奖补77000
支付工程款尾款(10%部分)
借:应付款—施工单位77000
贷:银行存款77000
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一事一议奖补77000
贷:公积公益金77000
三、上级扶持集体经济及建设项目业务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各级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兴办村公益事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业务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收到扶持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扶持项目形成资产的,则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例4】高庄村利用上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0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准备建设粮食仓储库一座,该项目中标合同价98万元,工程完工后,经审计项目决算价格95万元。
根据施工合同预付工程款1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粮食仓储库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村收到财政补助项目8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800000
贷:专项应付款—粮食仓储库800000
村根据施工合同、项目审计报告、验收报告等支付剩余工程款85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粮食仓储库850000
贷:银行存款850000
结转在建工程,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粮食仓储库950000
贷:在建工程—粮食仓储库950000
结转专项应付款,会计分录为:
借:专项应付款
—粮食仓储库800000
贷:公积公益金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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