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租赁管理问题探讨
时间:2025-02-27 09:53:3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施行芳 字号:【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涉及面广、种类繁多,农村集体对外发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属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行为,是农村集体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也是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重要来源。浙江省慈溪市高度重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开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完成情况良好。2024年,笔者参加了慈溪市委十五届第七轮农村巡察,在巡察中发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租赁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方案,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安全。

  一、存在的问题

  不及时签订租赁合同。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租赁开始,须先签订租赁合同,但一些村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签订租赁合同,个别村甚至在租赁期结束后才签订合同。

  租金收缴滞后。关于租金收缴,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有明确条款规定:每年签订的,签订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按期付款,签订合同时付清当年的租金,以后须在租赁期下年开始前付清。但一些村租金收缴滞后,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收缴,个别村甚至在租赁期限结束后才收缴租金。

  租赁合同不规范。部分资产、资源租赁协议签订不规范,未明确租金支付时间。如某公司租用某村标准厂房,租赁期限2023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年租金3.2万元,租赁协议仅注明租金每年支付,未明确租金支付时间。

  租金欠收。在农村巡察中发现,某村部分以前年度的租金,至巡察日仍未收取,拖欠年份比较长,形成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而且对当前村级经营性资产、资源租赁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应收未收租金现象比较普遍,造成村级集体经济利益的流失。如某私营业主租赁该村南大路303号集体资产380平方米(外面5间2层,里面平屋6间),村没有收缴2018年至2023年6年的租金,应收租金长期未收取。

  租赁台账不健全。村建立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台账不够完整,没有对租赁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登记,台账与实际租赁资产、资源不一致,台账与财务账簿不一致,台账与租赁合同不一致。在农村巡察中发现,如某村拥有经营性资产、资源17处,而台账只登记实际租赁的14处经营性资产、资源,没有全貌反映经营性资产、资源的现状、使用及租金收缴情况。

  租赁价格偏低。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租赁价格长期不变,没有跟随市场行情进行调整。如村民租用某村大路头路449号平房11间及二层临街楼房6间,2015年租金22800元,2024年租金也是22800元,近10年不变。

  违规转租。在巡察中发现,承租方租用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擅自将租赁资产、资源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从中牟利租金差额,不仅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造成不便,还对整个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市场造成不利的影响。

  部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未公开招租。《慈溪市村级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村级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经评估或市场调查价格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须公开交易,进行招投标。在农村巡察中发现,一些村没有公开交易,如某村位于古塘街道孙塘北路738号商铺,租赁给村民袁某,租用时间5年,租赁期限2021年6月15日—2026年6月14日,年租金105000元,总金额525000元,未公开招标。

  二、建议

  抓整改、促落实。2024年,慈溪市开展了以“三清一促”为重点的村经济合作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各村对2021—2023近3年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进行自查,针对村级合同清理中发现的,合同主体不符、程序违法、条款不明、期限超长、低价发包、群众有信访反映以及拖欠租金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剖析查找原因,深入开展整改工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慈溪市330个村共计摸排村级合同6661份,问题清单241个,完成整改241个,收缴款项3208.69万元,其中涉及拖欠租金329.66万元。

  加强合同管理。2021年5月,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浙农经管”),加强合同数据化管理,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级合同纳入“浙农经管”系统管理,“浙农经管”对村级合同兑现情况进行随时预警,重点监督合同履约不及时、应收未收等问题,促进合同运行规范化,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通过“浙农经管”应用软件,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领域的重要作用,实现村级合同资金闭环式管理。

  强化建章立制。《关于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负面清单60条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的通知》规定:资产资源租金收取不及时、不足额收缴,合同到期仍长期占有;以签订长期合同、象征性收取租金、低价出让等形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负面清单,构成违纪违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制度规定给予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及以上处置;情节轻微的,视情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

  规范合同格式。聘请法律顾问拟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统一下发到各村,对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用途、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有关条款作了更明确规定,如租赁双方的变更,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将租赁资产、资源转让给第三方使用,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村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协议,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资源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视为违约。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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