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安徽省舒城县自2023年起,连续两年开展了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审计,按照“规范审计程序、聚焦审计重点、突出审计成效、巩固审计成果”的步骤,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有效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利益,增强了农村干部的规矩意识,规范了农村“三资”管理。
一、规范“六道程序”,促进审计科学高效
一是做好审计准备。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均成立审计工作组,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事项。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审计人员主动听取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对已查明的审计结果,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并附审计证明材料。三是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组将审计报告、工作底稿、有关证明材料及被审计单位书面意见提请乡镇(街道)政府审议,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四是公开审计结果。审计工作完成后,除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外,由审计工作组将审计结论的主要内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五是审计问题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六是完善审计档案。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工作组将各种审计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登记造册,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分村建立审计工作档案,妥善管理。
二、做到“四个强化”,聚焦审计监督重点
一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审计。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组织运行、资产管理、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评价,重点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一章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集体成员身份动态调整情况、独立开展实体化运营情况、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情况等。二是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运营和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年度清查和盘点情况,台账建立和完善情况,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规范交易和保值增值情况等。三是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事业和综合服务等支出,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村级资金账户设置、专用票据管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现金、备用金及大额支付制度执行情况,会计科目处理、财务审核规范性情况,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批、招投标、监理、审计验收、付款等制度执行情况等。四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农村集体资产、负债、权益的变动情况,财经法纪遵守情况,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经济责任评价情况,重大决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民主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审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三、注重“五个突出”,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通过审计发现,109个审计村共存在问题五大类529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19个。主要表现在:少数村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结算审核不严谨,附件不完整;往来账款存在长期挂账未清理现象;所属村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账务管理不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有待加强。整改措施坚持五个突出:一是突出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发现此类问题269个,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规范凭证审核,严控审批程序,所附原始凭证要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各村要认真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的监督职能。二是突出整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发现此类问题69个,要求被审计村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建立账册台账,定期盘点,对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及时登记,确保“账实”相符,真实地反映村级固定资产状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三是突出整改往来款长期挂账。发现此类问题52个,要求被审计村对以前年度形成的款项进行彻底梳理,厘清往来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对涉及单位和相关人员逐笔落实并制定清理方案,必要时采取多种方式催收账款。对于坏账,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取得相关证据下,经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四是突出整改所属村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账务处理不规范。发现此类问题26个,要求被审计村建立健全劳务公司财务、收益分配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营管理;同时要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认真学习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账务处理。五是突出整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发现此类问题113个,要求各村完善支付程序,将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施工协议(合同)、预决算表(审计报告)、工程发票和竣工验收表等相关资料作为原始凭据附在凭证之后,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四、运用“三个结合”,巩固审计监督成果
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强化资产监管。通过农村“三资”专项整治行动,39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逐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在职责权限、资产划分、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方面逐步“分离”;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进一步健全,其中新增固定资产103项,原值达1399.44万元;清理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合同281份,收回村集体合同租金和入股分红达95.24万元;村集体资产资源闲置情况明显减少,2024年以来,全县共盘活闲置资产资源12处,增加集体收入总计60.83万元,带动农民就业101户。同时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等部门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专项整治期间,共移交纪委监委问题线索4例。二是结合线上平台,实现数字赋能。全县于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了账务分设,实现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建成舒城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监管平台,各村资金、资产资源、集体成员身份、股权等相关信息均已导入平台,实现了“三资”管理信息化、数字化一站式监管,推动村集体组织规范运营。全面启用村级财务网上审批系统,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均开设基本运营账户,单独建账,所有资金支付必须通过平台进行申请、审核和支付,并实行非现金结算,实现统一监管。自平台上线以来,共支付5562笔,交易金额达3.6亿元。三是结合财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舒城县通过规范村务公开方式,丰富信息传播渠道和形式,推动村级事项公开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线下以村务公开栏为主,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设置公开栏、意见箱,并公布举报电话。线上通过“三资”管理平台、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微信群同步公开,及时向群众推送相关信息,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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