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张家坡镇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过程中,通过强化前置审查、司法联动和平台运用,构建起更加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不断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
强化前置审查,规范决策程序。张家坡镇出台《关于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扎紧制度“笼子”,促进管理规范。一是明确报告范围。将影响村级稳定发展、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大数额资金支出、大数额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纳入报告范围,凡属上述报告事项,需由村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策。二是规范报告程序。明确村党组织需要在听取党员、成员代表或成员意见和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才能提出初步方案。相关决议需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相关意见。未经研究同意和审查通过的事项,不得进入村级民主决策程序。三是强化监督执行。成立由镇纪委、农经站、党建办、民政所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村级报告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各项决策得到有效落实。2024年,全镇通过前置审查机制累计审核村级提报项目37个,驳回风险项目8个。
强化司法联动,规范合同管理。一是建立“全链条”审查机制。建立“农经站+司法所+党建共同体+村+法律顾问”的“全链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合同拟定—顾问审核—司法所备案—农经站入档的“全链条”把关审查制度。二是提供法律支持。通过整合司法所服务资源,为村级房屋租赁、产业项目开发等合同签订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保障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可执行性。三是完善合同档案。对审核通过的合同进行分类归档,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通过不断加强与司法所联动协作,为村级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有力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自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镇累计联动审核村级合同714份,发现问题合同245份。其中,组织新签订合同217份,完善合同20份,清欠合同8份,帮助村集体增收30余万元。
强化平台运用,规范交易流程。张家坡镇在搭建“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运用。一是全覆盖进站交易。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站平台优势,构建“全域覆盖+阳光交易”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机制,在全县率先实现农村集体产权进站交易行政村全覆盖,有效避免了违规发包、暗箱操作等情况,以阳光、规范的程序推动项目执行更加透明化。二是严格进站标准。坚持应进必进原则,规定农村集体工程类和大额物资、服务采购类1万元以上的交易,原则上必须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站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招标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监管实效。坚持交易信息线上线下“双公开”,依托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站,实现项目交易和集体资金使用全时段可查询、可追溯,切实增强了民主监督实效。每月组织纪委、农经站等部门对村级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严禁工程拆分等规避进站交易的行为。2024年以来,已经完成进站交易项目43个,涉及资金32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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