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时间:2025-02-07 15:57:5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字号:【

  一、警惕编造虚假农业项目非法集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业农村领域成为投资热土,各类农业项目不断涌现。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农村创业等幌子,通过编造各种虚假项目、虚构或夸大农业项目收益,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骗取公众信任,吸引其投入资金。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警惕假借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有的不法分子注册成立农民合作社,却不从事农产品相关经营活动,而专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吸引不特定公众成为合作社成员,对外吸收资金。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欺骗误导农民群众,还采取非法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营业大厅或营业柜台,悬挂利率宣传牌等,变相开展非法存贷款业务。

  三、警惕编造虚假投资理财非法集资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地缘亲缘诱骗,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发放高额介绍费,招聘收买村里人作为代办员,发动亲友和农民群众存款。有的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投资理财神话,向农户作出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理财收益的承诺,施以小额或短期回报,引诱农户持续投入资金。

  四、警惕利用“互联网养殖”“云养殖”等概念非法集资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云养殖”名号实施诈骗,以少量甚至根本不存在的牛、羊等名义开展“云养殖”,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投资,大肆敛财。此类“云养殖”项目存在涉及投资者多、分布广泛、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是近段时间比较典型的非法集资类型,需要特别提醒防范。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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