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黄泥墩村积极创新推行“阳光票决制”等村民自治模式,优化所承担的事务,取得一定成效。然而,在持续优化的过程中,村级组织仍面临着事务繁重、负担过重的现实问题,亟需系统性分析与针对性解决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
一、黄泥墩村级组织承担事务现状分析
据初步统计,黄泥墩村级组织承担的事项包括党支部承担党建事务20项,村委会承担的村庄自治事项60项,村监会承担的事项3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90项,计170项。
(一)党支部承担的事项。主要包括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困难党员群众的帮扶,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及矛盾化解等方面。随着《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农村党建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阶段,对承担事项(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可检查性(台账)等要求明显提高。
(二)村委会承担事项。主要包括村庄社保和社会管理,规划维护和运行监管,安全生产处置,环境问题处置,社会矛盾纠纷处置等。同时,由于村经济合作社往往没有专门工作人员,村委会需要付出大量时间精力保障和促进村经济合作社正常运行。
(三)村监会承担事项。主要包括对村委会重大事项的监督,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精神的传达宣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等。同时,村监会作为农村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多重关键职责,其核心任务在于确保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合法性和高效性。
(四)协作政府工作事项。随着大量工作下沉到农村,村级组织承担的协作事项越来越多,如各种“清理整顿”“普查”“防治”“攻坚”,违章建筑(大棚)清理、家禽散养清理等,最后往往会落到村级组织上来。
二、村级组织承担事务的建议
(一)优化职责配置,强化队伍建设。在乡镇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之间划出界限,明确村级组织职责。合理划分工作任务,避免职能交叉与重复劳动。同时加强村干部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村庄治理。
(二)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上下级联动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在村级事务中的责任与角色。强化政策指导与资源支持,确保村级组织有足够的能力与资源履行职责。
(三)完善考核体系,注重实效评估。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让考核考准、考实、考出效果,发挥出“指挥棒”应有的导向作用,减少不必要的考核与检查。注重工作实效与群众满意度评价,鼓励村干部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村民的共同努力与协作。通过优化职责配置、理顺管理机制、完善考核体系等实施,确保村级组织能够轻装上阵、高效运转,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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