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乡村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乡村技能人才评价的指导性文件。评价政策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优化载体平台。评价机构将依托当地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振兴企业、产业项目基地,就地建立分支评价点、完善考评场所,帮助乡村劳动者就近参评。
完善评价方式。灵活采取考核评价、以项目代评、直接比照认定等方式,聚焦“能干”“会做”“实用”,突出对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核心素养的考核。
探索差别化评价。分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农村建设、农业经营服务和农业技术服务四类乡村技能人才,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特点探索实施差别化评价。
支持“特才特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乡村实用人才、乡村能人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业绩贡献突出的技术骨干,可突破从业年限、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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