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作为新疆重要的农牧业大州之一,紧紧围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目标,全面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联农带农能力。截至2023年年底,全州共有家庭农场4838个,农民合作社1249个,成员21792个,经营收入11.22亿元,农民合作社通过生产服务、产品购销、股金分红、就业带动、盈余返还等方式,成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家庭农场也成为昌吉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发展速度较快、体量较大的一支重要力量。
加强政策引导 提供培育扶持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近年来,昌吉州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方案》等,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加大项目扶持。近5年来,昌吉州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资金2313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社企对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更好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
完善基础制度 提升规范运营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近年来,按照“清理注销一批、规范运营一批、培育提升一批”的原则,在全州持续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扎实做好规范指导和分类处置,推动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截至目前,昌吉州经过持续清理“空壳社”,现拥有州级以上示范社387家,其中:国家级25家、区级154家、州级208家。奇台县丰裕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被农业农村部在全国推介。
二是落实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持续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等合作社财务管理知识纳入各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辅导员培训班必修课程,培养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的内在自觉。吉木萨尔县组织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按规定开展代理记账,将县域内农民出资人数较多的农民合作社和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纳入县级农村集体资产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按照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提供免费代理记账服务。
三是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机制。昌吉州持续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整县推进示范县创建活动。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加强家庭农场统计和重点监测,建立示范建立机制,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截至目前,昌吉州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49家。广泛宣传家庭农场“随手记”,对“随手记”记账软件进行推广使用,引导其规范经营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加强“一码通”推广应用,优选符合条件的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作为赋码试点对象,推进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同时做好信息动态管理,2023年持续对列入家庭农场名录的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夯实了家庭农场管理名录化、规范化、信息化基础。
加强能力建设 增强支撑产业功能
一是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深入推进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育,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训。利用自治区财政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项目资金,支持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训;同时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负责人,助力培养一批联农带农、兴农富农的“领头雁”,为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具备高素质农民综合素养、具有较高生产经营水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促进主体融合发展。近年来,昌吉州农民合作社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地域特点,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多种模式的区域性、行业性联合与合作,推动规模经营,提升规模效益,增加经济实力。以高效农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建设“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联合体,全州现有联合社8个,形成了产业内部有机衔接和产业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利益联结机制。新疆农之鑫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昌吉州44家农机合作社成立昌吉州农机联盟,打造昌吉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品牌,实现疆内外跨区作业,面向小农户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服务面积达到了200万亩以上。
三是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昌吉州鼓励种植规模大、技术装备优、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小农户和规模经营户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吉木萨尔县利用开展全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的有利契机,积极培育服务组织,建立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共有农业生产服务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公司等各类服务组织35家,探索创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的“三位一体”服务新模式,逐步形成了服务组织多元,服务模式规范有效,服务机制健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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