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历山街道作为沂源县唯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镇试点,坚持“先行先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秉持“事务分离、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的工作原则,率先实现了权属归位和账务分设。截至目前,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28.2亿元,确定集体成员30686人,27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成立“三会”等改革工作,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探索发展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乡村发展新动能不断激活。
聚焦“三个促进”,理顺组织架构
事务分离促进权属归位。以“村改社区”为契机,重新划定15个社区四至范围,将原南麻一村等21个居民委员会的社会化管理就近纳入社区管理,在21个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党组织。同时,保留沂河头村等6个村的村党支部,集体资产归位到合作社。明确了合作社负责集体“三资”的运营管理,城市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社会化管理的定位,实现了乡村经济活动与治理活动的专门化、专业化。
界定身份促进职责清晰。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原村(居)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任为合作社党组织书记;“两委”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选任为合作社党组织委员、合作社理事或者监事,完善了由村级党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全面依法管理集体资产的体制。
账务分设促进规范运行。27个合作社新设“一社一户”银行账户,新建集体经济组织账套27个,实行分账管理、独立核算。通过开展村级账务分设工作,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确保了账目清晰,更好地监督和运用了村级财务资金。
把握“三个规范”,确保权属归位
规范年度资产清查。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站所、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计为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结合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以及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街道各村(合作社)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建立资产移交台账,全面掌握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营效益。街道农经站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反馈的各类问题,通过核对数据、现场查看等形式,及时组织复查核实,确保了账据、账账、账款、账表、账实“五相符”。
规范集体资产移交。严格按程序开展资产移交,移交人员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交接人员逐项核对点收。资产移交后,指导村改社区、合作社分别开设银行账户。合作社对移交的“三资”,建立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制度,独立进行核算,纳入街道农经部门进行委托代管,确保“三资”管理规范、民主。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集体资产管理权全部归位到村集体经济组织,27个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建立资产台账。
规范经济组织权力运行。指导街道合作社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处置“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涉及合作社资金、资产处置,章程、规章制度修订等13项“三重一大”事项。同时,推行“科技+智慧+监督”模式,建设完成1处集产权交易中心、资金服务中心、资金监管中心为一体的“三资”智慧监管体系,全覆盖推广“沂源县村级事务智慧化管理平台”。截至目前,累计在智慧化管理平台实行财务公开超150次,及时接受群众反馈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财务行为,确保了村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实现“三个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有效规范财务支出。事务、财权分离后,开支进一步明晰,合作社履行管理、运营、发展、分配集体资产的经济职能,社区、村委会负责社会管理、救济救助、帮扶惠农、公益事业等属于村公共事务的开支。在2023年沂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时,卫生清理费用转由各社区、村委会承担,合作社减轻非经营性支出150万元。
有效完善分配机制。按照省委有关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及时叫停南麻一村等合作社平均分配制度,重新对成员利益分配制度进行规范,建立起按股分配、无收益不分配的科学合理分配制度。南麻一村等合作社取消平均分配制度后,规范集体分配近700万元,切实减轻了集体负担,增添了发展后劲。
有效激发经济活力。农村集体资产归位到合作社,有效调动了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通过探索发展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司等形式,进一步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促进了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村民人均收入提高200余元,27个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4619万元,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16个,占比59.26%,10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14个,占比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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