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来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重要法律的出台,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奠定了良好法治基础。
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当前,迫切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成果、政策成果、理论成果固化下来。法律出台,也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要求,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深入领会主旨要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第一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是乡村振兴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划出了底线红线。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从事经营活动,筑起一道“防火墙”;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规定了禁止的行为。回应了社会关切。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主要是从户籍、居住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考虑,明确保护妇女权益。
系统把握实践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全国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0多万个,确认成员约9亿人。应紧紧围绕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宣传普及。综合运用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帮助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知法、明法、尊法、守法。指导规范运行。推动各地不断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顺畅,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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