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证明。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是编制记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的原始依据,如果原始凭证出现问题,那记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将出现连锁效应。因此守好农村财务第一关,应该从原始凭证入手,不能让有问题的原始凭证进入会计资料。原始凭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外来原始凭证,一种是自制原始凭证。
一、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主要表现为发票。一般情况下,是由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根据发票开具的形式不同,分为手工发票、机打发票、电子发票。按照是否交税,分为征税发票、免税发票、不征税发票。下面将经济业务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1. 假发票入账
发票作为原始凭证的一种,是会计资料的第一道关口,如果将假发票混入其中,后续记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都会出错。在假发票中工程类居多,因为工程类通常金额较大。比如100万元工程增值税为11%,需要缴纳税款11万元,而用假发票则这笔增值税不需要支付,因此假发票现象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
目前查询假发票方法也很简单,只需点击某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将发票代码输进去,会自动弹出对话框来界定发票真假。可以去比对发票的收款单位、开票单位、日期、金额、单价、数量,如果信息不一致可以界定为假发票。
例如山西省某村集体采购3万元办公家具,开具3万元税票。审计人员点击“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去查验,95%信息都能比对上,但金额不一致,网上为300元。最后证实,发票三联都是300元,其中第二联在外面仿造一张一模一样的假发票,金额修改为3万元。
2. 偷梁换柱与虚开发票
笔者巡察某些村集体,发现一些费用确实发生了,但因为不符合规定难以处理,于是使用其他合规的业务发票进行替代。还有的村集体虚构经济业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发票内容的真实性需实地查证,未经查实,不能擅自下结论。
例如审计某村时发现招待费为零,账面上看符合当地“严禁招待费”的要求,但从了解到的信息获知该村存在不少公务接待,这部分支出如何入账?出路只有一条,让招待费“改头换面”。偷梁换柱、虚开发票报销的嫌疑最大。审计组根据村集体购买办公用品等使用发票较多的特点,细心核对购物明细清单。通过进行台账查看与实物盘点,发现并没有与之对应的办公用品。同时审计组还实地到几家办公用品店进行核实,但是商家并不配合。最后经过一番博弈,村集体负责人终于承认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用于招待费。
3. 发票丢失补救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55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4. 相关附件
报销除了发票,还需要附相关附件。附件内容非常关键,发票说明不了的问题都需要附件支撑。常见的附件有经济合同、会议记录、影像资料、明细表等,附件资料缺少一样就不能作为报销凭据。此外还要注意附件之间、附件与发票之间,是否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因此相关附件不仅要完整,还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关系。
例如某村集体为庆祝“七一”,某村组织党员赴延安参观学习,共计花费4.2万元,费用由村集体全部列支。发票背后的相关附件有会议记录、花名册、影像资料、开支明细表。对于开支这么大去参观学习,审计人员感觉里面似乎有些猫腻,其中花名册与影像资料中的人是否一致呢?在翻看影像资料时发现有一张合影,有了这张合影不就说明一切了吗?于是审计人员拿着合影去村里进行了解。经过一番调查得知,外出学习人员中有13人是本村党员,其余7人是乡政府人员,共计20人。
5. 收据怎么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原始凭证入账应当经过法律程序认定,购买商品应当开具发票。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白条是绝对不允许入账的。但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位于偏远山区的村集体,去小卖部购买100元办公用品,开了一张收据,显然收据就是白条。由于农村无法开具税票,只能去县城代开,但金额较小,显然不现实。因此建议村集体将这些“收据”暂时不入账,累计一个季度后到县城税务局代开发票。
6. 财政电子票据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于财政补助收入、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款、扶贫救济金、上级部门拨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社会捐助款项,不需要纳税的经营收入、发包收入、村级往来收入、其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一律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这些资金不需要开发票,同时也不属于白条。
二、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又简称自制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包括财会部门本身)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原始凭证。农村经济业务中主要有差旅费报销单、村干部工资、内部成员劳务用工等。
对于劳务应该区分“外来劳务”与“成员内部劳务”,对于“外来劳务”,属于一种购买,应当开具劳务发票。而“成员内部劳务”更多以造表的形式来体现。对于成员内部劳务造表需具备一些要素,要素齐备才能成为合格规范的自制原始凭证,才可以作为记账依据,否则视为白条。比如表格名称、时间、项目内容;表格中要体现出具体经济业务、姓名、天数、标准、金额,必要时附上派工人、证明人;制表人对于业务真实性承担责任;相关人员签字;要具备法律效力,还需要加盖公章。
成员内部劳务用工在农村经济业务中最常见、问题也最多,由于是自制凭证,容易造假,加之用工具有临时性、突发性、偶然性,不容易验证,暴露出不少问题,下面将重点分析村集体内部成员劳务用工问题。
1. 无制度用工标准
成员内部劳务用工没有制度化,用工标准不明确,比如男性劳力一天多少钱,女性劳力一天多少钱,技术性工种一天多少钱。
缺乏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指定岗位责任,谁来负责分管劳务用工,谁来负责出勤记工,将来出现账实不符时可作为参考依据。
2. 报账时间问题
一些农村地区习惯于一年或半年进行一次报账,或者村集体有收入的时候再进行报账,这些习惯都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总则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一些村集体将4月护林防火的支出放入第二年进行报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4月的费用不管当月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该在当月予以确认,因此4月护林防火费用应在4月入账反映。
再比如村干部工资,累计一年之后才进行报账反映,如果村干部上半年工资没有发放,但是每月出勤上班,当月工资应计提到管理费用中,不管款项是否发放。
3. 汇总报账
有的村集体虽然劳务用工按月入账,但用工表是以汇总的形式出现。比如4月份报账护林防火费用,却将打扫卫生、倾倒垃圾等支出全部汇总放入一张表格,这是一种不规范的表格,严格来讲不能作为报账依据。
汇总报账给会计核算带来麻烦,导致成本归集无法准确判断。比如打扫卫生、护林防火、倾倒垃圾汇总在一起,会计人员分类时会出现前后不对应的情况。正确做法应该是一个事项一张表格,比如村集体成员5人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每人一天100元,共一天,这5人制作一张表格,表头是“某年某月某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表”,该事项属于公益性活动,产生费用计入“公益支出”科目。再比如村里搞了一项道路工程,村集体成员2人进行监工,每人每天100元,共20天,这2人制作一张表格,表头为“某年某月某村集体经济组织道路工程监工表”,产生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科目。不同的成员从事不同的劳务用的科目是不一样的,如果把不同的业务汇总到一张表里,会计人员只能记一笔分录,很难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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