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发力为农村集体“三资”上“保险”
时间:2024-10-29 15:45:0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王 霞 刘 青 字号:【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把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模式、提升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实效,为集体“三资”上了一把“保险锁”。

  主要做法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全面护航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联合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全面修订《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涵盖财务收支、开支审批、资产管理、财务公开、收益分配、审计监督、岗位职责等20项内容,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健全了新时期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规范议事规则,推行阳光村务。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严格落实集体成员(代表)会议等制度,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尤其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防止以村“两委”少数意志代替成员代表大多数意志。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通过微信、“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按月或按季定期向成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对成员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款、项目支出、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公开、随时公开。同时,在财务公开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解释。

  完善代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乡镇会计委托代理和会计机构代理服务两种模式,通过政府或村集体委派、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因地制宜加强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力量。一是乡镇委派在编在岗人员代理村级财务,如灵武市各乡镇委派26名事业人员承担70个村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政府或村集体委托会计机构、财会人员开展代理服务,如同心县开展村集体“委托代理服务+金融服务”试点,村集体在合作银行开设账户,银行承担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费用,实现互惠双赢;贺兰县委托3家财务咨询公司开展会计代理服务,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有效破解了农村财务无人干、无钱办的难题。

  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安全风险。建立集体资产定期清查和报告制度,指导村集体每年末全面核查资产存量、结构、分布等情况,保障资产安全,2023年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282.4亿元。统筹做好确权到村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移交工作,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并录入宁夏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目前已纳入村账监管的扶贫资产共计96.9亿元。聚焦经济合同、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等关键领域,集中清理、查处、整治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向纪委移交案件20个,有效整治了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分级分类开展财务审计,对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开展定期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开支和收益分配等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切实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强化培训指导,提升业务技能。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开展财务人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的多元化培训方式,结合新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开展全覆盖培训。邀请专业机构、讲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农村财务管理的短板弱项,分级分类分层对农村财务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有效提升了市、县、乡、村四级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近三年,全区共举办6期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业务人员达1000人次;各市县累计举办56期培训班,重点培训村级财务管理人员7200人次。

  启示和建议

  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源头管理责任。继续完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会计机构代理服务两种模式,聘请财会人员或会计机构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每个村由专业财会人员记账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分级分层加强业务培训,聚焦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典型问题剖析,重点提升县(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县(区)级聚焦实际操作和问题解决,重点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健全运行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能。指导各地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范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位一体”的运行管理,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综合运用现场公开、信息化公开手段,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管好用好资产,发挥扶贫资产作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扶贫项目资产,结合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并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管理,严格落实村级管护责任。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利用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让“闲资产”变成“活财富”,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

  加大审计力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要把审计重点从集体财务向集体“三资”管理拓展,对举债从事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发包、资产租赁及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审计,提高审计监督质量。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探索建立审计结果移交、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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