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通知明确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调研、科学分析评估、推动解决评价发现的问题4项具体任务。通知要求,要围绕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进而建设好村庄、好乡镇、好县城的目标,从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方面开展评价,可根据自身特点增加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做到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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