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扩展巨灾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二是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农村居民住宅由每户2万元,提升至每户4万元。三是对于现有保障内容之外的保险责任和保障对象,经成员大会同意,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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