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高台县紧紧围绕“集体创收、农民增收”目标,把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作为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按照“党建引领、村企共建,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机制创新、品牌赋能,产业振兴、共同富裕”的原则,推进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股东,每年与村集体公司结算一次分红,村集体公司以有限资产承担相关债务,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资产及职能不受干扰,发挥带动村民致富,推动产业发展,实现农村繁荣的作用。
完善顶层设计 凝聚改革工作合力
强化组织领导。县级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专职办公室。全县24个村开展试点,形成了高点起步、高标开局、高位推进的工作格局。
盘活集体资产资源。编制了高台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入股协议书,将村集体630万元资产作价入股村集体公司运营,有效实现了集体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规范实体运营。对“四议两公开”和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对村集体公司账务进行代理记账。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期对村集体公司经营行为和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实现了县、镇、村、群四级监督有机结合。
探索改革路径 优化改革实现形式
明晰“市场化”发展定位。积极探索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企业法人为主体、有限责任为核心、公司企业为形式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新模式,因地制宜选择产业提升型、资产盘活型、资源开发型、项目带动型、为农服务型、多元合作型等一种或多种模式成立和发展村集体公司,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逐步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探索“专业化”发展路径。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母公司,母公司分设子公司或混合所有制公司,探索建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母公司+产业子公司”和“产业子公司联合+母公司”的村级集体公司化运营总体架构,立足地域资源和条件,通过“单村独资”“多村合作”“整镇组团”等方式组建村级集体性质公司28家,探索开展小额简易工程项目、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项目管理等9个方面的经营业务,为公司化改革找准了发力点,2023年村集体公司已实现经营收入1407万元,利润达161万元。
构建“品牌化”发展思维。改革初期,高台县将品牌化思维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作为村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先后指导打造“栐靖五爪土鸡”“金谷坊”“金瓦刀”“旺稼农业”“我在祁连山下有只羊”等特色品牌,及“高台红”“高台金果”等党建品牌,提升了高台县产业的知名度。
创新“个性化”发展模式。依靠村集体公司运营架构,结合村级实际,延伸形成了六种新型村集体公司发展模式,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是“村集体全资公司”发展模式,利用村级“能人”“贤人”,充分发挥成本领先优势,积极挖掘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实现了集体增效、农民增收。二是“村集体公司+混合所有制公司”发展模式,利用民企人才、管理、渠道等优势,解决村集体公司人才不足、销售渠道狭窄等问题,实现了公司、集体和农户三方共赢。三是“村集体全资公司+资本”发展模式,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在完全规范的前提下,将公司做好、做强、做大,适合有一定规模的村集体,可以有效解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四是“村集体公司+村民”发展模式,充分盘活村集体资产,有效解决源头、销售问题。五是“村集体公司+科技小院+村民”发展模式。该模式有效解决了技术支撑、招商引资等问题。六是“镇级母公司+产业子公司”发展模式。该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产业发展规模小的问题。
健全制度机制 激发改革发展活力
建立“规范化”治理结构。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村集体公司建立独立的企业法人组织,制发村集体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7项制度模版,配套建立资产运营、财务监督、收益分配、重大决策等6项机制,并根据公司运行实际不断优化完善。公司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法人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允许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公司法人或董事长,以村民或股民票决方式,择优推举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岗位人员,已选择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人员61人,从机构、职能、资产权属关系上实现政企分离,有效形成“制度管理、能人治理、群众监理”三位一体的村级集体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全县200万元以下无须相应资质的小额简易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村集体公司实施,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实体做大做强。
优化各方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公司章程,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年底按资产收益落实分红,有效形成“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联结机制。
完善经营薪酬激励体系。高台县探索实行了“经营班子纯利润提成制”“基本报酬+经营班子超额任务提成制”和“基本报酬+养老保险+绩效奖励”3种薪酬制度,推行“绩效导向、提取合理、发放规范、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与经营者报酬直接挂钩,有效调动经营者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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