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通过加强网络监管、队伍建设、提级监督等措施,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出台政策措施 实现网络监管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进程,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联网监管,形成融合‘三资’管理、合同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进一步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增强‘三资’管理透明度。”州纪委监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网络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州、县市、乡镇三级互通互联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信息网络监管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联网监管”。大理农业农村局依托大理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大理苍洱云,全面建成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主,涵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功能模块的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平台,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州、县市、乡镇街三级联网监管。目前,全州112个乡镇街、1110个村社、14585个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38.9亿元、资产122.5亿元、资源2133.5万亩、经济合同7639件进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监管。
联网监管以来,州、县市可以在监管系统中查询所有村组的每一笔会计业务,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对每个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等考核数据均通过系统核实提供,州纪委监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可对全州所有村组的“三资”情况、经济合同进行查询监管。网络监管系统的建成运行,实现了全州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网络化,网络监管系统平台功能的多样化,“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查询监管的社会化,切实维护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注重队伍建设 保障人员到位
大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机构被撤并,原农经职能职责有的划归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的并入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面临不足。对此,大理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落实‘三资’管理机构,明确专业人员专门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指导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条件具备的乡镇可单独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办公室(中心),统一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三资’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工作。”同时,印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根据‘三资’办代理服务的核算账户,配备不得少于3人的财会人员,设置会计、出纳、审核三个岗位,业务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和监督”。
各县市以及乡镇街切实履行好农村集体“三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三资”工作机构,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建设。全州12县市中,大理市、祥云县、弥渡县、宾川县、漾濞县、巍山彝族回族县、洱源县专门招聘代理会计84人,其他县均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处理和指导监管工作。目前全州共配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437人,确保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开展提级监督 严控小微权力
2022年,大理在认真总结大理市、祥云县提级监督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列入“清廉云南”建设大理实践专项行动,制定“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任务、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弥渡县、南涧彝族县、巍山彝族回族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等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
制定村级“三资”小微权力清单,将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及审批、大额资产处置、债权债务、资产资源发包、“三资”公开及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情况提级到县市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并对提级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徇私舞弊等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做深做实做细“末梢监督”。
全面推广使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款发放情况、农村宅基地审批、财务开支票据审批、非村社干部误工补贴、临时用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惠农惠民资金补贴、民生资金、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事项进行公开,促进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提级监督,进一步确保了农村集体“三资”安全、高效、规范管理,切实解决了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群众对基层干部不信任、基层熟人社会难监督等问题,积极为农村集体“三资”保驾护航。目前全州1110个村社中,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1107个,占总村数的99.7%,共有125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股金分红,分红总额累计达56908万元,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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