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化” 守好集体家底
时间:2024-10-28 10:27:02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缪祖前 施晶晶 周梅芳 字号:【

  近年来,江苏省东台市积极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坚持扎紧制度笼子、创新管理载体、推进专项整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数字化、长效化,取得了较好成效。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

  东台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

  扎紧“铁笼子”,构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新制度体系。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后,东台市修订完善了《东台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的主体及职责、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等9个方面,全面构建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筑牢“防火墙”,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体系。建章立制后,执行是关键。2021年,东台市制定了《东台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权责相称、惩防并举的原则,分5个层次、67种违规行为分级归口进行责任追究:对行使经营管理职责的村党组织书记等村“两委”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26种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行使监督职能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主要负责人及村(居)纪检委员的6种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村集体记账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含记账员)的10种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镇(区)农业农村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的16种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的9种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管理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构筑起防范和遏制违规行为的安全“防火墙”。

  培育“增长点”,构建新型集体经济良性发展“五项机制”。东台市鼓励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和集体项目,制定了《东台市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构建经营决策、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收益分配、风险管控“五项机制”,以严格的监督管理、健全的运营机制、合理的激励导向,推动良性发展。

  以信息平台为载体 推进“三资”管理数字化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村级财务状况不清、集体资产资源不明、开支随意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杜绝村级管理中的违纪违规情况,东台市利用互联网技术,陆续建设了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村级用工监管监察平台、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四个数字化监管平台,初步建成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综合管理体系。

  建设“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推动集体“三资”规范运营。全市322个涉农村(居)集体“三资”全部纳入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初步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管理的新型监管体系。一手抓村居财务账务记载,一手抓资产资源台账建立,实现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数据网上可查询、变动数据网上可监管。2019年以来持续推进原始凭证、经济合同上传,进一步提高平台直接监管能力,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

  全面应用产权交易平台,实现集体“三资”效益最优化。自2015年东台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开展各类项目交易12830个、交易额19.85亿元,溢价1.71亿元、溢价率达9.4%。特别是2017年执行盐城市《关于对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严格执行“应进必进”要求,全部进入平台交易。

  建设村级用工监管监察平台,规范村级用工方式。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用工管理,杜绝微腐败,东台市于2020年开发了村级用工实时监管平台,构建与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的村级用工“三全一联”管理体系,实现“全流程监管、全线上运行、全方位增效”,用工不合理、支出不合规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用工数量明显下降,规范程度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平台已用工超5万人次,涉及金额超2000万元。

  建设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村务管理公开透明。为巩固拓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村级事务全过程监督,东台市2021年建设了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平台设置了重大决策、“三资”管理、用工管理、阳光村务、综合分析、监督管理等8个模块,涉及全市12个职能部门,并与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村级用工监管监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村务决策由“独角戏”变为“大合唱”,营造了良好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以三大专项行动为推手 推进“三资”管理长效化

  东台市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实施多个专项行动,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化,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持续解决“三资”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连续五年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重点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签订虚假合同、口头合同,违规处置、恶意侵占,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违规随意增加村集体负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开展农村“三资”违规出租出借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解决集体“三资”管理难点问题。为有效解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于2022年启动了农村集体“三资”违规出租出借专项整治行动,全年督促镇村自查自纠问题218条,追缴村集体收入580万元。

  开展村集体领办项目专项检查行动,从源头阻断新问题发生。为推进村集体领办项目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东台市将推动集体领办项目(包括集体领办合作社)规范经营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内容,确保村集体领办项目经营管理规范、效益良好。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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