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今年6月施行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共11章74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规定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
我国将实施六大行动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日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示,2024年,我国将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实施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应急保障能力、节约减损健康消费等六大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开展国家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创建,促进园区设施完善和功能提升,搭建优质粮油产品产销衔接平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着力构建“联得紧、带得稳、收益久”的联农带农长效机制
日前,农业农村部表示,将着力构建“联得紧、带得稳、收益久”的长效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带动方式和受益程度,积极构建关系稳定、联结紧密、权责一致、利益共享、风险可控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机制保障。重点推动扶持政策挂钩量化和龙头企业认定挂钩量化,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公司,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主体。
九部门联合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为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
陕西:《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今年起实施
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细则规定全省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于本细则,包括乡镇级、村级、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参照执行本细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成员受益、支持公益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集体资产,不得改变集体资金性质,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江苏:修订出台《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
江苏省民政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发布新修订的《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地深化基层民主实践,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全面提升村务公开规范化和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化水平,以公开促公正、以民主促活力、以透明促廉洁,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新修订的《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明确村务公开内容总计43项;明确村务公开栏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提出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载体进行村务公开;明确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原则,实行月公开、季公开、年公开、及时公开,并要求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根据省级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开展村务公开目录修订。要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公开内容和范围,尤其要将落实各类强农惠农政策、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村庄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纳入公开目录。
湖北:举办首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宣传推介活动
日前,湖北省首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宣传推介活动在襄阳市谷城县堰河村举行,本次活动以“探索新路径、健全新机制、激活新动能”为主题,展示成果、推广典型、交流经验。活动中,发布了武汉市汉南区军山街王家村、襄阳市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等21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名单,堰河村以及全省其他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作典型交流发言,并举行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强县工程启动仪式、中国平安财险公司湖北分公司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赞助仪式等,为湖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添动能。
近年来,湖北省各地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农村资源,拓宽发展路径,探索形成了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型、生产服务型、村庄经营型、劳务输出型、物业运营型等发展模式,农村集体资产总量持续增加,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为深入实施强县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浙江绍兴:闲置农村资产流转出好“钱景”
浙江绍兴市通过深挖闲置资产潜力,“旧巢”引来“新凤凰”。2023年1至11月,全市累计引入激活项目7526个、社会资本132.5亿元,激活闲置农房2.4万宗、590.2万平方米。一个个新项目的落地,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也让农民“钱袋子”鼓了起来。据估算,这些激活项目投运后,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4.5亿元、为农民增收8.4亿元。
一批“强村公司”的出现,为盘活闲置资产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绍兴市各地大力实施强村公司培育计划,按照县级必须组建、相对薄弱村所在乡镇(街道)原则上组建、村级按需组建的原则,借助抱团发力,深化村集体发展“自我造血”功能,越来越多“落后村”蝶变为乡村振兴“示范村”。截至目前,绍兴市已累计组建强村公司206家,入股村数2021个(次)。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一年,将继续激活更多农村闲置资源,积极培育一批品牌价值高、资金实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强村公司,发展一批农文旅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