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福利不应该发
时间:2024-03-22 15:50:47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字号:【

  “这个村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怎么还要给17名参会人员发补贴呢?”在河北省七届迁安市委开展第二轮常规巡察时,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杨店子街道上午村不久,该村的财务报销凭证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察觉到这种补贴发放存在问题,巡察组工作人员迅速查阅迁安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并把该情况向组长作了汇报。

  “这种补贴发放肯定是不允许的,再到村里详细了解下具体情况,把问题核实清楚。”于是,按照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到该村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

  “村里党建工作开展得如何,平时党员大会是如何组织的呢?”

  “我们都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的,党建工作我们村做得还是不错的……”村党支部书记支支吾吾回避重点,想要搪塞过去。

  “那请你解释下这笔账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党员在参加会议后还要领取补贴,是按哪个要求这么做的?”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追问,村党支部书记意识到再也瞒不住了,和盘托出了事情真相。

  原来,该村大部分党员都外出工作,组织党员大会存在很大困难,村党支部书记就想着用发放补贴的方式吸引大家回来参会。

  “补贴一共680元,我琢磨着涉及钱数也不多……”村党支部书记吐露实情后,还欲解释几句,却被巡察组打断了,“滥发补贴,这是违纪行为!”

  问题发生后,巡察组意识到这不是个别村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随后又对其他村账目进行了查阅,发现还有3个村超范围发放参会纪念品,共涉及1.3万元。

  滥发福利和津补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该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并要求其加大整改力度。被巡察党组织对此高度重视,已及时将该问题整改到位,坚决防止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等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2024年1月5日)

 

  专家

  参加政治学习等党内组织生活,既是党员的权利,更是党员的义务,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无需任何“激励”,也不允许讲条件。“给参会党员发补贴”不仅让党内组织生活走调、变味,也折射出了个别农村党员精神钙质不足、组织纪律观念淡漠等问题。这样的被动积极性,要不得,必须严肃处理。

  网友

  “有偿组织活动”触碰了原则底线,是明令禁止的!

  网友

  农村基层党组织针对面临的问题,应该反思,可以从农村党员实际出发,尽可能少占用党员从事生产的时间,将教育性与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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