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华池县在全力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以“集体增收、农民增富”的双增为目标,鼓励各乡镇、村结合村情实际,借鉴外地发展经验,找准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出了念好“六本经”,实现集体经济增收“六路径”的发展模式,使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实力弱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不断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增收动能,凝心聚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截至2023年年底,全县村集体经济村均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
念好“政策帮扶”经,走好“项目收益”路。按照省、市关于“在脱贫攻坚期间,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在承接主体实施的项目权属归村集体所有”的有关政策规定,华池县印发《华池县财政支农资金在“三变”改革中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办法(试行)》和《华池县财政支农资金入股合作社股份量化实施方案》,明确将脱贫攻坚期间投入各合作社权属属于村集体的资金资产,经合作社折股量化后,由村集体与合作社签订入股合同,作为经营性资产纳入村集体管理。2020年,华池县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乡镇对农业农村系统所实施项目全部进行了折股量化,对投入合作社的8812.91万元资金与村集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共计395份,已向村集体兑付分红资金443.191万元。
念好“投资合作”经,走好“入股分红”路。将中央、省、市、县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到信誉良好、运营规范、收益较好、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中,通过参股经营的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18—2021年,用好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560万元,扶持32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累计兑付入股分红资金65.08万元;2020年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7490万元,扶持华池县107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累计兑付分红资金488.3万元;2021年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750万元,扶持15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累计兑付分红资金35.5万元。
念好“盘活资产”经,走好“经营效益”路。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整合集体所有资产、资源,通过出租,盘活存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增加租金收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积极创造条件,对外发包村集体现有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等,获取经营收入。如,柔远镇城关村将村集体40多间闲置房屋对外出租经营,年租金收入共计30余万元,实现了资产的增值保值。
念好“特色资源”经,走好“产业增收”路。紧紧围绕村集体资源优势,积极参与资源开发,突出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重点,充分利用“黑、红、绿”三大特色资源,促进村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增收。在利用“黑色资源”方面,充分发挥华池县油气储量丰富的优势,引导村集体将石油征地补偿费集体提留资金投入到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中,增加村集体收入。在利用“红色资源”方面,充分利用华池县南梁革命根据地的历史资源优势,对有历史人文、民俗文化、农业特色的村,通过发掘人文、历史等红色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如,南梁镇荔园堡村充分发挥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利用村集体资金采取“村集体+观光旅游”“村集体+农家乐”“村集体+梅家豆腐”等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在利用“绿色资源”方面,充分发挥地广人稀,绿色无污染的环境优势,不断壮大种养业、中药材、小杂粮等特色产业规模,全力推进绿色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利用财政整合支农惠农各种资金,采取分村建设和多村联建相结合的办法,利用财政扶持资金1.4亿元,采取多村联建的办法,在易养区建成万只肉羊育肥示范基地2个、黑山羊保种育种示范基地1个、千只以上肉羊育肥示范基地13个。2019年以来,全县200家种养合作社开展收益分红活动共计6次,共收益分红4180万元,其中给农户收益分红3527万元,给村集体分红619万元。
念好“平台中介”经,走好“管理服务”路。由村集体牵头组建劳务或服务公司,创办综合服务代办点、便民超市、物业管理公司等,将村级管理功能逐渐转移到服务上来,村集体提取相应服务费来增加集体收入。同时,在农户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整合后,将土地流转给集体自主经营或流转给种植大户、合作社、其他市场主体,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用,实现农户和村集体双赢。如,柔远镇将345户农户的土地10800亩流转至合作社种植中药材,对于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户,每年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对于有劳动力在家的农户,鼓励农户自己管理中药材,合作社每亩支付200元的田间管理费用,户均可增收2800至8400元,通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让群众增收,实现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
念好“优势互补”经,走好“飞地经济”路。引导和鼓励村集体发展“飞地经济”,将村集体资金投入到资源富集、发展潜力大的城市购房置业,或投入到特色明显、政府支持力度大的产业增资扩股,或异地合作,将资源匮乏、无成熟项目的薄弱村资金集中投入到条件成熟的企业、合作社,通过合作、入股等方式,实现了抱团发展、“飞地”造血,用足用活村集体发展资金,推动可持续发展,提高资产的增值保值能力,防止一些资金长期趴在账上、窝在库里。村集体异地投资,提高了“钱生钱”的能力,实现了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怀安乡坪庄村利用村集体资金在县城南亚商场购买门面房42间,并对外租赁,年租金收入达22.46万元,实现了村集体资产逐年稳定增收;南梁镇高台村利用村集体资金在县城汇景雅苑购买门面房1016.76平方米,年租金收入36.6万元。
(作者单位:甘肃省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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