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基层会计工作是加强乡村治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在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中,各地立足实际探索出了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有益做法。2021年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开展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2024年,修改后的《会计法》在单位会计工作组织形式中增加了“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强化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法律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为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搭建了制度框架。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的重要抓手。当前,在实行“村账乡管”的地区,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首要应强调“四权”不变的基本原则,即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不管是何种村级财务管理方式,《宪法》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不能丢。
随着乡村全面振兴的深入实施,村级财务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一方面,随着各级到村的补助项目、资金越来越多,村级会计业务更加多样。另一方面,随着农村互联网普及率逐年提升和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农民群众的素质、认识不断提升,视野更加开阔,对“三农”政策期待更高,对村里项目更加关注。对此,一些经济业务较多的村探索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理顺了乡镇监管部门、村集体、代理记账机构之间的关系;一些地方加强村会计队伍建设,让村账回归村管,乡镇负责业务指导和财务审计,得到群众认可。
应注意的是,村级财务管理方式应与本村实际情况相符,须确保在持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前提下,不增加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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