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民主决策以及民主监督等制度不断得以完善,浙江省桐庐县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村级财务支出管理更加规范,成效显著。但笔者近两年参加了3次县委对村级财务的巡查工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村集体在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个别乡村两级干部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方式粗放、手段落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集体资产被侵占、挪用、低价发包转让等情况偶有发生。笔者从切实强化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更加细化的举措,以期减少集体资产流失,持续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一、当前现状
个别村存在家底不清晰情况。个别村级清产核资工作浮于表面,对村所有的资产资源摸排、核实、清理得不够完全,公开不够透明。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账上登记的资产,实际已不存在。二是实际在经营和使用的资产,账上却未登记。此外,个别村集体资产被一些村民霸占使用,而村干部因种种原因不敢进行清收,导致部分集体资产流失。
个别村存在处置不规范情况。一是民主决策不规范。当遇到一些金额较小的产权交易时,未按规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而是以社管会决策代替成员代表的民主决策。二是交易不公开。桐庐县规定总金额(年租金×承包年限)在5万元以下的资产,应由村集体自主公开交易。然而,部分村在处理总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资产时,未进行自主公开交易,而是直接发包给承租方。三是收款存在风险。桐庐县部分位于城郊接合部的村设置了流动摊位,并收取一定租金。由于流动性较强,无法通过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村集体委托村老年协会上门收缴,并收取现金,存在交易风险,容易导致收入不入账等情况。
个别村存在租金未清缴情况。桐庐县个别村存在承包款未及时收缴、合同未履约的情况。一方面,个别租户的业务量减少、收入降低,经营面临困难,使得他们无力支付承包款。另一方面,个别村干部存在“做老好人”的思想,不想采取强硬措施去收缴承包款,未积极上门组织人员进行收缴,导致收缴工作推进缓慢,合同未能得到有效履行。
二、主要举措
扎实开展资产清查。每年对村级所有的各类资产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村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同时涵盖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方面,确保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开展资产登记造册。健全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以及处置等制度,依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充分借助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浙农经管这一平台,切实提升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与效率,大力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实现信息化管理。
健全动态预警机制。建立资产资源动态监测预警制度,按照已交易、待交易、即将交易的分类方式进行归档收集。对于即将交易的资产,提前一个月实施动态监测预警,以此提醒村集体做好资产交易的准备工作,从而减少资产闲置的时间,提升资产使用的效率。
严格进行公开交易。引入资产资源“云交易”模式,充分发挥阿里网拍平台的客源优势以及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有意愿的用户实现精准化推送,使更多的人能够接收到相关信息并参与竞争。2023年,桐庐县开展了79笔阿里网拍交易,成交金额达到364.73万元,溢价率高达15.5%。与以往线下拍卖相比,在发挥村级资产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减少了拍卖手续费、场地以及人力成本等支出。
积极推广网银支付。大力推行非现金交易模式,各相关村集体需制作二维收款码,并实施网银转账制度。凡是涉及村集体收入的款项,必须全部纳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不得以村老年协会、“农民之家”创业服务社等组织名义变相收取,避免造成村集体收入的变相流失。
加强合同动态管理。一是清理各村已签署的各类承包合同或协议。对于不合理、低价的合同,依法采取协商以及“长包短定”的办法予以废止、修改和完善。二是对村级经济合同实行上管一级的管理方式。所有村级经济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所在的乡镇(街道)审核、备案并盖章。三是对于承包期超过5年的合同,要设立价格调节机制,以确保村集体资产能够保值增值。
积极推进资产清收。村集体应当全面核查村集体的各类应收款项、未兑现的承包(租赁)合同以及资产被霸占、侵占等情况。按照资产情况,归档收集,逐一制定清收计划,明确清收的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负责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催收,确保村集体的各类资产能够做到应收尽收。
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在资产登记、清查、处置的程序和权限方面,在交易成功后的租金收缴方面,以及在监督问责机制等方面,制定更加完善的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以适应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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