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莒县积极探索实施“双下放”改革,即:将乡镇街道集体代管资金下放到村级集体资金账户、乡镇街道经管部门代理记账业务下放回归村集体会计本职业务,通过“双下放”改革,破解了村集体资金被借支、挪用以及乡镇街道经管部门人员既代理记账又负责财务审计的难题。
改革的历史背景
1992年,莒县实行了乡镇对村集体资金、记账业务的“双代理”改革创新,对于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代理记账、代理村集体资金、代理会计档案、提供会计信息4项会计委托代理的主要内容。同年,莒县印发了《“村财乡管村用”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代理服务的十二项主要内容,村会计的角色全面向村报账员角色转变。
改革的主要原因
一是村财乡(镇)管方面。在调研过程中,有的村干部和村民向笔者反映“我们集体的钱放在自己村账户里,最起码还有点活期利息”(据了解,只有个别乡镇街道向村集体支付一定利息)。另外,村集体的资金由乡镇街道代管,容易出现集体资金被挪用、借支等违规行为。2023年,山东省省委巡视莒县期间,发现有个别乡镇政府挪用村集体代管资金的违规现象。
二是代理记账方面。从乡镇街道经管部门层面上看,经管部门既承担着代理记账职责,同时也负责农村财务的审计职责,经管部门审计自己记的账,不可避免地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形,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也容易出现监管漏洞。从村集体层面上看,由于记账业务由乡镇经管部门承担,过去的村会计变成村报账员,只需要提供原始凭证整理等,有些报账员可能不会手工记账,导致村集体手中无账。
改革的做法及成效
一是全面下放村集体资金。莒县自2021年起,要求全县1195个自然村各自开设唯一的村集体基本账户,同时要求乡镇(街道)按计划逐步下放集体资金并注销集体资金代管账户。在健全完善民主程序、加强监督的同时,借助搭建的非现金业务结算平台,与银行对接,没有审批流程的,村集体账户一律不准对外转账,从根本上杜绝了村干部乱花乱支行为。另外,通过非现金业务结算平台,对每一笔收支都可以追根溯源,降低小微权力腐败风险。截至目前,莒县累计汇款支出笔数32.85万笔,支出金额10.33亿元,账户余额2.17亿元。
二是全面下放记账业务。自2022年7月起,莒县印发通知要求记账业务逐步下放村集体,村报账员用2年时间逐步向村会计角色转变,实现全部都能独立记账,乡镇街道经管部门工作人员重点开展会计业务指导、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同时,强化会计队伍建设,加强村会计考聘和村会计业务培训。自2022年以来,全县新考聘录用村会计590人,占比接近50%,村会计队伍业务素质焕然一新,全县村会计平均年龄由55周岁降至43周岁,大学及以上学历占比46%,初中及以下学历由原来的近50%降至12%。县镇经管部门每年组织业务培训40场次,培训村会计人员2600人次。当前,全县1195个自然村村会计全部都能独立记账,90%的村会计都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及业务系统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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