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是一项持久的系统工程,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浙江省宁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通过“36条”促规范。宁海县积极探索形成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制度,通过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切实把村干部权力“关进笼子”。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和“三资”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其中有17条与“三资”管理直接或间接相关。近年来,全县推动“三资”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有效规范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护航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据统计,全县村级集体资产总额从2015年末的46.66亿元增长至2023年末的90.32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1.70%。截至2023年年底,全县332个行政村全部实现年总收入50万元、经营性收入30万元。涉及“三资”管理的群众信访举报量不断下降并保持低位水平。
二是通过审计抓整改。为有效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有关问题,宁海县于2011年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率先实行审计机关独立审计,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围绕“集中审计、以审促管”的核心理念,以农村审计与巡察为抓手,推动“三资”管理规范运行。通过审计模式的创新,集中县级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部门力量,以审计披露的“三资”管理堵点难点问题为抓手,集中精力主抓“三资”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助推“三资”管理水平更上一台阶。
三是出台制度堵漏洞。全县出台了一系列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财务管理,严控非生产性支出,规范资产资源承包合同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宁海县相继出台了加强村集体货币资金存储管理的有关文件,引导农村集体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年化利率由活期存款的0.2%提高至协定存款的1.5%左右;出台村集体临时用工管理意见,村集体自主明确用工工资标准,在务工人员库中按序循环派工,促进了村级临时用工“由乱到治”;修订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增加建设项目履约担保条款,有效增强了村级发包工程管理主动权。
四是数字赋能强应用。全省自2021年开始推广统一建设的“浙农经管”系统,全方位服务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该系统在宁海县运行以来,实现了村社家底一库集成,财务审批一网办通,资产管理一事一案,阳光公开一清二楚,智能统计一键生成,穿透监管一览无遗。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累计实现线上审批资金55804笔,线上支付金额超20.02亿元。420个村社全部实现村级财务“码上公开”,阳光公开率100%,累积访问量106.99万人次。预警事件处置15615笔,处置率8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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