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开展了“村社分账”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厘清了村级组织事务,减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但在基层调研中,笔者发现部分村“村社分账”运行不畅,存在一定问题,需及时处理。
一、基本做法
从2020年起,金坛区选择了10个村开展“村社分账”试点工作,做到“三分”:一是事务分离。厘清村委会(社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分工,确保按照各自职责高效、有序、规范运转。二是账户分设。村委会(社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通过账户分开设立、分开核算,“一本账”变“两本账”,建立职责明晰的村级组织运行管理体系。三是资产分管。将农村集体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别登记在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名下。
二、存在的问题
“零业务”使村社分账工作流于形式。一些不具备“村社分账”条件的村,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分账工作,但财政保障资金不到位,村委会(社区)的许多支出无法支付,造成实际支出全部列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户支出,村委会(社区)账户“零业务”发生。
“收不抵支”影响村委会的正常运转。“村社分账”后,部分村委会(社区)虽有财政拨款资金,但远不能满足正常运转,存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为此有些村(社区)将相关费用列在村经济合作社账户上,这种“混账列支”的行为增加了财务支出的风险,也造成了财务数据的统计不实。
“套用资金”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村社分账后,“收不抵支”的村委会为了维护正常运转,借用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且无相关借用手续,大部分借用资金是通过挂村委会往来,还款遥遥无期,损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三、建议
要有资金保障机制。实行“村社分账”的村委会(社区)基本运转经费要编入乡镇(街道)年度预算。乡镇(街道)要根据各村委会(社区)人口规模、区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社区服务、管理任务、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各村委会(社区)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对基本运转经费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和镇(街道)财政托底保障,确保村委会(社区)工作正常运转。
要有经营性资产。尽管分账管理有助于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但对于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或无经营性资产的村委会(社区),村集体经济薄弱,常年收不抵支,村级正常运转都存在问题,维持现有的财务管理方式可能是更合适的做法。因此,有经营性资产是开展“村社分账”的条件之一。
要有“村社分账”的意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有分账意愿,来保障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城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及其成员都出现了新的变化,部分村委会(社区)外来人口大量集聚,居民构成日趋复杂,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过度“贴补”公共服务,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益和资产通过分账管理来加以明晰。
要建立补助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补助机制,当财政资金不能完全补偿村委会的日常运转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流程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来明确对村委会(社区)补助的标准和金额,以确保村委会(社区)的各项公益事业正常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委会的补助应列入本年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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