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彭店子镇辖18个行政村,全部按照“双代管”的要求实行村账镇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备分管会计3名,每名分管会计负责6个村,岗位职责明确,减少岗位调动,保证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彭店子镇经管系统长期以来始终坚持六项到位,切实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委托代理到位。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防止农村集体资金随意开支、农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农村集体资源无序利用等现象的发生,全镇于1992年在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条件下,村集体资金、账目实行委托代管和农村会计集中核算,成立了农村会计集中核算服务中心,全镇18个行政村的财务全部委托会计集中核算服务中心统一代理,实现了资金账目、收支票据、银行账户、会计核算、财务档案和财务公开等“六统一”。建立并完善了以预算、报批、代发为主要形式的资金运行新机制,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收入等的管理,规范了村级财务收支业务处理程序,控制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产权登记到位。为有效地解决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不清、闲置不用、丢失不管等问题,各村在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首先,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登记制度。各村认真组织做好村集体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工作,依法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产权登记,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逐项登记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经营使用及变动情况,并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其次,建立资产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转让或者由于经营方式变化而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必须进行价值评估,以此作为标的价格的依据。各村建立了科学合理、符合农村实际的资产评估方式,对于土地、荒山、荒滩、荒地、荒水、果园、林地、办公用具等,由有经验的干部代表、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经营机制到位。各村在经营和使用集体资产资源时,遵循合理开发与保护并重和保值增值、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方针,规范经营机制,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收益权与经营运作相分离的制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保证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经营方式决定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接受村集体委托,具体策划和实施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运作过程,实现了“阳光运作”和“阳光交易”。代管资金通过测算,留足流动资金后,其余闲置资金实行分层管理,分别存为不同期限、不同金额的定期存款,在不影响正常开支的情况下尽量增加利息收入,从2019年至今,代管资金利息收入达262万元。
民主管理到位。为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对村集体“三资”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各村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一是加强民主理财队伍建设。规定村监事会审核农村财务收支单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任或指派,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监事会主任。目前,各村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建立了村监事会,各村监事会都能充分发挥权利,独立执行理财职责。二是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各村监事会每月对本村集体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对集体资金的运用进行把关,对集体资产资源的产权登记、价值评估、招投标或拍卖等事项进行监督。三是提高村务公开水平。村集体财务收支每月必须在公开栏内逐笔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和经营情况除按季度公开外,对发包租赁、变更流转、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实施结果等实行即时公开。此外,对于兴办生产、公益事业工程项目、扶贫项目资金支付的财务收支,除按正常的财务公开程序公开外,在项目结束后还要按项目逐项逐笔单独公开。通过公开达到“五规范一满意”,即公开的内容、程度、时间、形式和管理规范,公开的结果最终达到群众满意。
审计监督到位。为了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镇农经站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对村集体经济实行日常审计、定期轮审、村主要干部和村财务人员离任审计以及工程项目专项审计等,实现了村级“三资”处置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通过审计,有效地规范了村级理财、用财行为,解决了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了农村腐败的发生,达到了乡村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会腐的目的。
整章建制到位。彭店子镇严格落实迁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力量。一方面,制定了《村助理会计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村助理会计准入制度和岗位退出机制,确保各村助理会计工作顺利,衔接平稳。对于村情稳定的村,倡导老助理会计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继任助理会计,经过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认可后,预留一年左右的时间用于新老助理会计业务交接,平稳进行过渡,待新会计能独立办理业务后,再履行民主程序,完成会计交接手续。如村里不能推选出合适的助理会计人选,则采用公开考试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避免造成村助理会计长期空岗情况。对于新考录的助理会计,由镇分管会计负责“传帮带”,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一对一、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从支款到下账,确保新任村助理会计迅速融入工作,在工作中夯实基本功。另一方面,制定《村助理会计百分考核制度》,奖优惩劣。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镇组织办开具会计工资批示信,对表现好的村助理会计在工资上进行区分,激励其工作积极性。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的制定,保障了镇、村两级财务人员队伍稳定,同时保障了全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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