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全面加强村级临时用工管理
时间:2024-11-29 10:47:58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王艳梅 字号:【

  今年4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要求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在此背景下,山东省费县立足实际,坚持以清廉村居建设为统领,聚焦村级临时用工管理“小切口”,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时用工管理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有效治理临时用工中的“顽疾”,铲除容易滋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土壤,有力推动群众可感可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自开展临时用工专项整治以来,88个村(居)规范临时用工2600人次,涉及金额26.31万元。

  明确标准 保障用工科学透明

  村集体劳动用工主要表现在村级清理街道、打扫卫生、清理渠道等临时性、零散性用工,用工琐碎、繁杂,名目繁多。对此,费县出台了《村级用工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实行预算管理,各乡(镇)结合区域内劳动力价格,科学合理确定用工价格标准及上限,标准一经确定,本年度内不得随意突破。

  费县各村(居)建立务工人员数据库,通过自主报名、群众推荐、民主测评等,择优选取临时用工人员。人员数据库实行一年一更新,动态调整,对不达标的人员及时进行淘汰,切实把牢村级临时用工“入口关”。

  规范程序 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费县明确,村级劳动用工必须按流程派工,实行“四步工作法”。

  一是规范派工。村级临时用工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后,从务工人员数据库中抽取用工人员,由报账员开具派工单,写明出工人姓名、作业地点、事项事由、标准工价等。

  二是严格监工。临时用工项目启动后,村监事会成员对实际用工人数、用工时间等进行全程监工,出工人员需每日签到,监事会成员随机抽查。每次用工结束后,报账员、监工人、出工人应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

  三是阳光公开。月初由村报账员将上月派工单进行汇总,列出上月用工开支情况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规范结算。用工明细在村务公开栏统一公示,确定村民无异议的,方可“结单”,发放用工补贴。

  强化监督 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费县以检查临时用工公开情况作为衡量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的切入点,及时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监事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多方位的监督体系。选优配强村级监督队伍,制定监督工作流程图,规范村级监督队伍履职,确保切实发挥作用。

  拓展监督途径,利用临沂市“沂农云”阳光村务公开平台,将村务、党务、财务信息纳入平台,村民通过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实时查看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同时在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统一设置固定公开栏,明确每月10日为全县农村财务集中公开日,各村集体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在公开栏上按原始凭证逐笔逐项公开,把村级事务置于阳光下,基层权力运行和“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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