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5 09:12:12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陈顺达 冯丹萌 谭智心
为深入了解贵州省毕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笔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抽样实地走访、抽样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以期能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营管理,推动合作社稳定长期发展。
一、毕节市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
截至2022年9月30日,贵州省毕节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合作社联合社)有17742家,经过对“空壳社”专项清理后,有运营活动的仅为4921家。
调查显示,目前毕节市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筹资难现状未得到较大改善。毕节市农民合作社的注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有效调查问卷所涉及的466家中,注册资本500万(含)以下的共420家,占90.13%。实际出资规模相对较小,单一合作社累计投入资金额度集中在80万元至90万元,与注册资本或实际所需之间差额较大。通过走访调查,得知农民合作社虽然对未来农业产业的发展拥有坚定信心,但对合作社自身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自信,所以实际投入资金不大,且所投资金大多用于生产资料的统一采购。资金来源渠道以权益性资金为主,对自筹资金、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政府扶持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且债务性资金中银行贷款额度小,民间借贷比例相对较大。
专业合作社要发展,资金的投入是保障之一,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即使资金需求旺盛,但市场信心不足,导致以市场规则为主的资金流动难以满足合作社融资需求。
二是经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调研了解到,75.32%的合作社未建立财务部门,也没有专职财务人员,虽然不违规,但对未来发展不利,直接影响经营活动的规范程度。经营活动中财务相关制度建设也较为缺失,将近半数的合作社实质或形式上都未建立相关制度,就算出现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合作社也很少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而是选择情感上相信或主观坏账处理,经验管理痕迹明显。经营过程中寻求监督的意识薄弱。调查显示,94.21%的合作社未开展过第三方审计工作,监督环节缺失。
合作社所透露的财务管理问题,从本质上讲,集中暴露了专业人才数量不够、素质不高的事实。
三是投资决策科学性较弱。通过调查发现,毕节市合作社投资意识薄弱,85.19%的调研对象没有过投资行为,大多都是社员将土地或生物资产进行简单整合。投资方向与自身未来业务发展关联度相对较弱,投资趋利性相对严重。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也较弱,农民专业合作社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亲带亲,邻带邻”的社员关系较为常见,家族式合作社也一定程度涌现,所以在决策过程中,决策依据量化不足,决策程序略显粗糙,决策规则相对简单,离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相对较远,导致实际决策的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甚至出现亏损情况。
四是盈余分配规则不规范。调查发现,毕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获得途径单一且总量较小。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在东西部协作的大背景下,各部门积极努力为农产品出山牵线搭桥,合作社因销售带来的盈余逐渐积累,89.91%的合作社实现盈利且达到可分配状态。但同时,因业务单一且农业产业初级阶段季节性较强,农业产出总量不够,导致可分配盈余金额相对较少,77.09%的合作社可分配盈余金额低于200万元。盈余计算规则也存在不规范问题,37.95%的合作社未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计提公积金,而是将息税后的盈余直接作为可分配盈余金额;同时,在概念上将财务范畴的盈余与其他学科(实务)中的盈余混淆,将社员参与劳务所“结余”下来的资金作为盈余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导致盈余核算结果存在误差。盈余分配模式较为随意,结合问卷数据统计和走访座谈的情况,发现63.25%的合作社侧重选择以股为主或按股分配模式的缘由为,“感觉这种分配模式可以减少很多计算,容易操作”,但忽略了实际分配的公平性,缺少科学准确的计算,加之社员对财务报表的逻辑不清楚,对财务汇报的形式也不信服,也就无法准确知晓收益金额,导致社员的预期值和实际获得之间存在心理上的落差。
二、对策建议
政府积极引导,内强素质多元筹资破旧局。建议政府积极创造创新创业氛围,成立专项投资基金,制定投资标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完善自身,公平公开参与投资基金的遴选竞争。引导合作社转变筹资理念,形成债务性筹资思维,实现权益性筹资和债务性筹资并存,并逐步向债务性筹资转变,最终实现动态优化平衡。同时,也可充分利用资金合理缓付、融资租赁等形式形成债务性筹资。
强化商业理念,引培人才规范运营健体魄。应通过创业培训等,树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的商业理念。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对全体成员开展培训,使更多的成员能够读懂财务报表,知晓自身利益的变更,增强成员的发展动力。通过规范管理为财务管理提供有价值的财务数据,以提高运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反作用于合作社运营,确保主体业务规范。
科学核算盈余,立足发展按照规则分配利益聚民心。应结合实际发展阶段,制定具体核算规则,实现盈余和可分配盈余的科学计算,正确处理分配和积累的关系,获得全体社员的认可。在此基础上,具体的分配比例应由合作社自行决定,在合作社总收益增加的前提下保障合作社成员利益。受应收账款等客观现实的影响,核算日与发放日可分开设置,在此特别强调一点,盈余的分配不是有且仅有现金分红一种模式,可以根据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多种发放方案,并可通过分配逐渐完善合作社的股权结构,为今后转型升级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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