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4 16:41:34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张晓云
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落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基础设施、村民服务等项目建设的资金越来越多,必须高度重视对村级项目资金的监管。笔者在检查村级财务中发现,有些村会计对项目资金,尤其是上级拨付的具有专项用途的项目资金适用会计科目的理解有误,导致账务处理不规范。为此,笔者对村级项目资金核算作一解析,以供参考。
一、项目资金核算涉及会计科目
村集体接受的政策补助资金核算主要涉及补助收入、专项应付款、公积公益金、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首先要弄清楚这几个核算科目的区别。
(一)补助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是为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给村集体所需经费,包括上级拨付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如村级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等,以及用于卫生保洁的上级拨款等,平时所说的村级转移支付也属于补助收入。村级补助收入实行村集体所有、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一项补贴性收入,是收入类的会计要素,一般不形成资产,年终结转入“本年收益”,无余额,直接参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高速绿化补偿款、石油管道复耕费及树木补偿款、石油管道压路补偿款中村集体留存的部分,计入“补助收入”科目。
(二)专项应付款,属于负债类的一个过渡性科目,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小型农田水利支出拨款、政策性和社会性支出拨款、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等。专项应付款不计入当年的收支决算,但最终结果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者权益。按照用途可设置如下二级明细科目:村级道路、农村危桥改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新农村建设、幸福院(养老院)等。凡是已有专门用途的,不论是资金还是实物拨付,均在“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时,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反映整个工程建设的投入情况,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科目;工程完工后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应按在建工程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将专项应付款转入公积公益金,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项目完成后如有专项应付款结余,结余部分要退回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结余部分无需退还,一般应将结余部分转入村集体积累,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当专项应付款不足以支付项目开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垫付时,要按照实际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科目。
(三)公积公益金,属于权益类科目,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从其他来源取得的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承担经营风险及集体公益事业的专用基金。来源渠道有从本年收益中提取、资本溢价(投资者实际交付的出资额与其投入资本的差额)、接受捐赠(接受捐赠和奖励的财产价值)、资产重估溢价、土地补偿费、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拍卖四荒收入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转入。公积公益金经过有关规定程序可用于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弥补福利费超支额,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包括兴建学校、医疗站、福利院、电影院、幼儿园等。
二、项目资金核算方法
财政所将项目资金拨付到村级时,村集体确认拨付到位后,给财政所开具统一制式的专用收款收据。专项资金使用支付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即项目建设支出手续必须完备,按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拨付资金,项目支出入账时必须附正规发票,同时经办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负责人签字盖章,实施此项目的牵头单位签字盖章。
工程开工第一次支付资金时,必须附有工程招投标材料(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预算书;允许预拨款的,施工单位提供预收款凭证。款项只能支付给项目建设单位,不能拨付给村支书、村主任或其他人员和单位。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资金,除必要的有关单据外,还要附工程竣工决算书、工程资金结算单、工程总成本的税务正式发票或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工程决算书或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付款。
(一)街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财务处理程序
1. 收到街镇财政所拨来的用于×村的财政专项路灯维修资金,同时通知×村。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
—路灯维修—×村
注:预拨付、施工过程拨付、完工决算拨付、质量保证金拨付账务处理相同。
(二)实施项目村的账务处理程序
1. 收到街镇经管站委托代理中心《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到账通知书》后,村集体给财政所开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专项资金(收款收据记账联)
2. 项目实施过程中,预付部分资金时,如果收到的是发票等正式票据,则: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如果收到的是一般收款收据等非正式票据,则:
借:应收款—××施工方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时,如果收到的是发票等正式票据,则: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如果收到的是一般收款收据等非正式发票,则:
借:应收款—××施工方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同时,款项支付完毕后,施工方出具正式票据时: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应收款—××施工方
4. 形成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项目
贷:在建工程—××项目
同时,将相应的财政专项扶贫款转入公积公益金:
借:专项应付款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贷:公积公益金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账务处理
【例1】2017年5月1日,李庄村收到民政局用于村内幸福院扩建的专项工程款100000元,其中银行存款60000元,钢筋20000元,水泥20000元。该村幸福院扩建工程建设中,民政局拨付的钢筋、沙子全部用光,并通过转账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款55000元。同年9月养老院的扩建工程完成。账务处理为:
(1)收到养老院专项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代管资金)60000
库存物资—钢筋20000
—水泥20000
贷:专项应付款
—专项资金—幸福院100000
(2)工程建设过程中,领用建材时
借:在建工程
—专项资金—幸福院40000
贷:库存物资
—钢筋20000
—水泥20000
(3)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费
借:在建工程
—专项资金—幸福院55000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55000
(4)扩建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专项资金—幸福院95000
贷:在建工程
—专项资金—幸福院95000
借:专项应付款
—专项资金—养老院95000
贷:公积公益金95000
(5)若结余5000元专项资金,需退回时
借:专项应付款
—专项资金—养老院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若结余无需退回,转入集体积累时
借:专项应付款
—专项资金—养老院5000
贷:公积公益金5000
四、项目资金形成资产的会计核算
【例2】2019年10月,××村利用上级财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自建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共支付××建筑施工方50万元。12月份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经民主审批程序决定,发电收入的60%分配给各贫困户,40%作为村集体积累。
(1)当村收到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代管资金5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光伏发电500000
(2)支付工程施工款时:
借:在建工程
—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光伏发电500000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500000
(3)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光伏发电500000
贷:在建工程
—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光伏发电500000
同时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光伏发电500000
贷:公积公益金500000
(4)当年光伏发电并入国家电网取得收入60000元,光伏发电设备维护支出2000元,收益的60%支付给各贫困户,40%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确认发电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经营收入—光伏发电60000
支付维护费时:
借:经营支出—光伏发电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年底,结转收益并进行分配:
借:经营收入60000
贷:本年收益60000
借:本年收益2000
贷:经营支出2000
借:本年收益58000
贷:收益分配—各项分配58000
借:内部往来—光伏发电34800
贷:银行存款34 800
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58000
贷:内部往来
—各贫困户34800
—村集体 23200
【例3】2017年5月省财政拨付三官庙村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集体经营项目建设。同年10月份,村集体利用该资金建设厂房一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8年3月村集体将厂房出租给奶牛养殖公司,与奶牛场签订协议,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赁收入30000元。
村收到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集体经营项目500000
建设完工,验收合格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厂房500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500000
同时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集体经营项目500000
贷:公积公益金500000
2018年12月底,收到奶牛场30000元租金,并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经营收入—厂房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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