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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应交税费的会计核算

2023-09-04 11:23:11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刘凤生

  

  农民合作社在从事市场经营过程中,会发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涉税业务,同时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特别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交税费等的核算。笔者就新会计制度中应交税费的核算作一些初步的分析,希望能够给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一些帮助。

  一、新会计制度中应交税费业务增加的会计科目

  新会计制度在负债类科目中增加了“应交税费”科目,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在损益类科目中增加了“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合作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从盈余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交税费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要承担相应的税费,现举例说明如下。

  1. 计提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等有关税费时

  借:税金及附加 9000

  贷:应交税费

  —消费税1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1000

  —资源税1000

  —房产税1000

  —土地使用税1000

  —车船使用税1000

  —印花税1000

  —教育费附加1000

  —地方教育费附加1000

  2. 计提企业所得税时

  年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从盈余总额中计算所要上缴国家的企业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20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企业所得税20000

  3. 计提应交增值税时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相关业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1)合作社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到纳税起征点时

  借:银行存款164800

  贷:经营收入1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4800

  贷:银行存款4800

  (2)合作社经营规模属于一般纳税人,按照购进扣税法核算时

  借:产品物资—原材料5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 000

  贷:银行存款545000

  借:银行存款654000

  贷:经营收入—销售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000

  4.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支付给管理人员、固定员工等职工的工资和应支付给季节性用工等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达到应税标准的,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作社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例:合作社管理人员张三按工资总额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200元,临时工李四按劳务报酬总额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100元,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核算如下:

  借:应付工资—张三200

  应付劳务费—李四1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个人所得税

  —张三 200

  —李四100

  5. 缴纳应交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

  —消费税1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1000

  —资源税1000

  —房产税1000

  —土地使用税1000

  —车船使用税1000

  —印花税1000

  —教育费附加1000

  —地方教育费附加1000

  —应交企业所得税20000

  —应交个人所得税

  —张三200

  —李四100

  贷:银行存款29300

  三、会计期末应交税费结转核算

  年度终了,应将“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进行结转,“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都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借方,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盈余29000

  贷:税金及附加9000

  所得税费用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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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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