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4 09:52:58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曾金雄
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立足土地流转,盘活用活现有土地资源,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注册家庭农场84家,注册农民合作社184家;培育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区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5家和7家;培育省级、市级、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8家和20家。
一、主要做法
提高重视,加大培育。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培育发展农业经营主体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农产品质检、植保、农技、农经等相关科室组成,出台了《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关于开展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工作的通知》《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涵江区关于深化农邮对接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涵江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全方位多方面地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乡村振兴及粮食安全考评重要内容,先后举办土地流转知识培训5场,涉及区、镇、村三级业务骨干80多名。每季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通报,不定期进行点评,有条不紊地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积极引导,促进流转。结合涵江区实际情况,对土地流转程序、方式、合同书等内容统一作出规定。通过深入镇村两级调研,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使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要求乡镇政府将土地流转信息在壶兰乡村-莆田市乡村振兴产业服务平台统一进行发布,由乡镇农经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在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进行鉴证,督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全区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20多万元,有限化解工商资本流转风险。截至2023年2月底,全区土地流转面积2.8万多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30.1%,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200多份,流转面积1.51万亩,占全区流转总面积的53.93%。
落实奖补,人才助力。近年来,涵江区积极落实《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土地规模连片流转20亩以上的奖励补助”政策,补助金额逐年提高,从原来的每亩补助200元提升到300元,家庭农场种粮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从原来的种植面积1000多亩,发展到现在的3000多亩,先后给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公司等土地流转奖补资金300多万元。家庭农场在申报奖补的项目中,对有生产资金需要的,积极引导、多管齐下,帮助其做大做强。一是对接邮政公司、农商银行解决生产资金短缺、运输难等问题。二是协助申报各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据统计,先后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0多万元,帮助其规范运作。三是协调区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科技等部门,引进科技特派员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做实。
创建服务,对接实体。2023年,涵江区被省农业农村厅列为全省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县(区)之一,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多次调研,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2023年2月,搭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由第三方邮政公司组织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3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点对点指导服务。3名服务人员通过开通小程序平台对接各乡镇家庭农场,先后进行政策指导和实地数据采集,对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进行了全面摸底核实。同时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安装使用财务软件,帮助其规范运作,协助其申报项目,创建过程中邮政公司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销农产品1000多件,销售农产品170多万元,让邮政快递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家,先后有2家庭农场产值达1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培育发展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文化普遍不高;电商、抖音等现代销售方式难以运用,农产品普遍定价不高;合作化程度不高,竞争力不强等。
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加强。一是增派科技特派员,通过科研院校引进先进农业科技技术,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二是引导大学生创业,制定扶持支持政策,落实创业帮扶资金,引进新生力量发展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电商、抖音等现代先进销售方式,促进农业经营主体拓宽销路,更好地开发市场。三是在政策制定上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联合财政、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多方争取资金,夯实科研、电商、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帮助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机具短缺、销售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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