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7 10:40:13 来源: 作者:
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增加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进一步完善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优化养老金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通知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原先确定的12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4000元、5000元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选择4000元缴费档次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20元;对选择5000元缴费档次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通知明确,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缴费负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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