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资讯

上海:11月1日起施行种子条例

2023-12-06 13:43:41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种子条例》,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八章四十九条,重点对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促进开发利用,汇集科技资源优势、提高种业创新水平,完善品种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政策保障、强化种子质量监管和执法等方面作出规范,遵循了注重科技赋能、强化政策保障、重在细化落实的立法思路。

  依托《条例》,上海将支持种子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挥产学研协同优势,开展商业化育种,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还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种业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推动资源整合利用、开放共享。对于促进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明确市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圃)、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划定区域界线、设立保护标志。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段伊鸣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