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7 11:01:49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为加快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扎实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办实事等31条具体措施,聚焦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五个方面,为南粤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措施》强调农业农村多元化经营主体发展,提出通过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联合发展,创新村村、村企、村社合作模式,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措施》提出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组建企业集团,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优质丝苗米、绿色蔬菜、精品花卉、生态畜禽、现代渔业等领域做强农业品牌,培育“粤字号”品牌,增创“国字头”品牌。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农户”发展模式,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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