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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抓”并举让经营主体强起来

2022-11-16 12:55:27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何振军

  

  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把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延伸产业链条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围绕牛、果、菜主导产业进行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以“五抓”并举助推多层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促进了产业振兴,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

  一是抓政策扶持,突出基础夯实。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先后出台了《灵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定级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关于培育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的实施意见》《灵台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支持政策,通过项目倾斜、税收减免等措施,对发展规范、示范作用明显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进行了扶持。在推动实现农民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海升集团、钰圣果业等龙头企业、非公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成挂牌产业振兴培训实训基地23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财政、市场监管、经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授课,采取理论教学与观摩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近几年共培训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9期2000人次,培训农民合作社社员12000人次,组织县乡两级辅导员及示范社理事长赴静宁县及陕西杨凌现场观摩学习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情况。通过培训,丰富了合作社辅导员和领办人的知识结构,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进一步增强了指导办好合作社的信心和决心,有效地助推乡村振兴。

  二是抓党建引领,突出产业发展。坚持“产业发展到哪里,组织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产业基地”发展模式,以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持续扩大农民合作社党组织覆盖面,推进“理事长变书记、理事变委员、社员变党员”,将党组织建在产业基地上,将党员凝聚到产业链上,把党的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主张意图渗透到合作社的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引领和规范合作社规模化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农民合作社建设直接责任人责任,村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办合作社,兼任合作社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组织群众以土地、基础设施、劳动力等入股,把群众组织起来、资源利用起来,建立村集体与群众的利益共同体,构建“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基地+营销”的新型党建产业链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普通党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头发展特色产业,创新“党员+合作社+基地+农户”“党员+电商+农户”等结对帮扶机制,有效解决了群众产业发展难题。

  三是抓规范运营,突出示范引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提升工作,积极申报认证省、市、县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深入实施“四个一批”规范提升工程(对质量效益高的示范认定一批、对制度不健全的规范提升一批、对发展能力不足的扶持壮大一批、对空壳挂名的取缔注销一批),引导西屯兴旺苹果专业合作社、上良盛丰养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规范运行,在服务群众和促销果菜等方面成效明显。引导各龙头企业、合作社之间通过信息共享、农资互通、优势互补、抱团创业等途径,实现以大带小、竞相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助推群众脱贫的经营主体典型。

  四是抓基地建设,突出品牌打造。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推动土地等资源要素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截至去年底,全县流转土地达17.2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25.56%,辐射带动全县建立农副产品基地156个,创办养殖场所88处,创办林果基地55个,建成蔬菜、药材、小杂粮等种植基地6.13万亩,其中获得“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3.15万亩。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打造了“金苹果”“秦王山”等知名商标品牌。探索开展营销推介活动,组织9个合作社示范社“走出去”,参加2021年甘味产品洽谈会、天津市津南区农产品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的营销推介会5次,切实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知名度。

  五是抓利益联结,突出农户增收。为了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效益,健全完善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带动贫困户增收,灵台县制定出台了《产业扶贫带贫益贫实施办法》,引导承接入股配股资金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股份合作、订单收购、利润返还、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了“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国有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联合社+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经营模式。依托农村淘宝县级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探索农超对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合作社+基地+超市一体化”的产销经营新模式。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设农村淘宝、京东等网络旗舰店累计达到110个,合作社网络销售苹果、核桃、牛心杏等农特产品383.45万元,在城镇社区设立蔬菜便民店10家,与客都、汇佳、国盛达成产地直销直供协议,全县合作社经营总收入达到1.5亿元,社员收入也随之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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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