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 12:03:1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綦磊 生家垒 王琳娜
2006年以来,山东省高密市夏庄镇紧密结合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收到显著成效。目前已累计组织各类招投标144起,招投标金额为5188万元,为集体增收560多万元,节约支出320多万元。连续10年涉及“三资”管理的群众信访案件为零。
审时度势,坚定不移实施招投标。据2006年调查统计,全镇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混乱村占到总村数的20%以上,有10多个村的集体资产资源处于荒废闲置状态,有3个村的集体资产资源被村民无偿侵占,有2个村的村干部私自将集体资产资源低价租给其他人,导致集体利益受损,群众上访不断。鉴于此,该镇党委政府作了深入研究,及时出台《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细则》并在全镇实施。到2010年,招投标工作逐步成熟。
强化领导,成立相应办事机构。为保障招投标工作顺利实施,该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同志和相关站所为成员的农村集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同时,依托镇经管站,设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财政所、林业站、水利站、建房办等相关站所配合招标办开展招投标文件审查、监督投标人依法依规招投标活动。
明晰流程,招标前中后细化步骤。具体工作采取“七步走”,即立项审查、制定招标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标底、召开招投标会议、发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在招投标之前,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形成招投标初步方案。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初步方案进行表决。上报社区、党委批准并形成招标公告,在公示栏公示。有意向的个人或单位在公示期间可持有效证件、资质证明到村委会报名,并由镇招标办对资质证明进行审查。招投标过程中,镇招标办、司法所、社区、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同时参与,党支部书记主持,招标方进行招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并提出初步的“转让或出租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文件。建设工程项目应该说明工程项目的地点及所处环境、建设要求和资金来源、工程项目预算等。镇招标办宣布有资质参与招标的人员名单。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宣读竞标须知,参加竞标的人员在须知上签字。招标办向参与招标人员发放竞标专用纸,每人填写上交且不能涂改。在村务监委会主任的监督下,招标办进行读标并录像。招投标结束后,填写中标公告,公示5~7天。中标方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由村文书整理好招标材料上交镇招标办审核存档。
缜密操作,法律服务机构和镇纪委全程介入。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全程参与招投标,为村级草拟、修改、审查招投标合同,对招投标现场结果公布、签字和盖章的确认提供鉴证服务,确保整个招投标在公平、公开的条件下进行。镇纪委负责在招标前监督,对立项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拍卖计划进行审核;对招标会议过程进行监督,看招标拍卖会议程序是否合法,招标拍卖过程是否公平、公正以及是否有串标等其他违规行为;在招标拍卖后监督,主要检查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总的看,通过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现了增收节支维稳“三赢”。
增加了集体收入。在涉及资产资源出让和拍卖方面,通过公开招投标,普遍在底价的基础上,能够为集体增收50%以上。去年,该镇11个村实施了招投标,实现集体增收320万元。该镇茂早屯村,集体有老旧房屋10间,招标办和村里确定底价15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最终以32万元价格成交。该镇张家村一处占地9亩的废弃小学,招标办和村里确定底价每亩5万元,最终以73万元成交,折合每亩8万多元。
减少了集体支出。通过招投标克服了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保证了质量,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该镇有33个村的路面或广场硬化工程,统一招标价格比不招标前普降10%~15%。
维护了一方稳定。实施招投标,规范了村干部购入、处置集体资产的行为,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遏制了因工程建设和资产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众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