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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探讨

2022-07-12 01:43:05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林丹萍

  

  当前,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期任务基本完成,但要想充分发挥和运用改革成果,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还需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盘活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让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变成实实在在的致富资金,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一、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相关规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没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规则、指导性意见或实施方案。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能否进行质押贷款、质押物如何办理登记、由谁负责登记、如何监管等不清楚;金融机构没有专门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对象、内容、方法步骤、配套措施、股权价值评估、利率、期限、额度、信贷流程等都不明确。

  (二)没有负责机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新的探索性工作,谁来制定管理规则,谁来牵头推进,谁来协调处理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的关系,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指引。

  (三)没有质押条件。质押贷款,首先要有质押物。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启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取得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但没有规定如何为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股权证。因此,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股权证,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至今没有股权证,无法出质作担保,获得贷款。

  (四)没有保障机制。由于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是改革后创新的事项,如何防控贷款风险,没有现成的保障机制。当借款人到期违约不还款时,质押物如何处置以及政府是否要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如何设立,需要多少钱,由什么部门管理等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

  二、对策建议

  (一)制定贷款管理规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应分为集体股权质押、个人股权质押两项业务。要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承贷银行至少推出1种以上不追加其他担保方式的股权单一质押贷款产品。政府有关部门应指定协调联系有关单位,负责召集人民银行、财政、农业农村、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实施方案或管理规则,明确贷款种类、质押评估、登记管理、风险防范和推进措施等。金融机构应负责制定专门的贷款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用途、担保方式、质押价值评估、贷款额度和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贷款流程、质押登记等,统一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价值估值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质押贷款登记申请表和办理流程图,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管理。

  (二)完善股权管理制度。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产权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确认,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给予集体经济组织赋码颁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分别办理发放股权证。要搭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明确股权转让、继承、退出等程序和必须提供的材料,明确股权相关事项登记变更机构,并及时录入到平台管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奠定基础。

  (三)明确质押登记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质押登记机构、工作流程和材料要求,非经登记不产生质押效果。质押贷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自愿申请,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办理股权质押贷款时,由金融机构、集体经济组织和贷款人提供股权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质押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的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质押登记,登记机构同时在股权证中记载相关事项,并及时更新录入到管理平台。股权质押登记后产权冻结,在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质押担保股份,防止股权重复质押。

  (四)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工作,财政部门应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分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障质押物处置期间集体和农户权益,弥补质押物处置后不足以弥补本金损失的贷款风险。对逾期的贷款,金融机构应及时了解和掌握逾期原因并进行催收。债务履行期满,确属借款人无法正常偿还的,在借贷双方协商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以申请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处置程序和申请风险补偿。

  (五)健全违约处置机制。完善质押物处置条件和流程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确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承贷银行能顺利实现质押物处置,质押股份原则上仍在借款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建立农村集体经济信息公示、不良资产处置、农村个人诚信评价体系等制度,确保贷款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工作。

  (作者单位:福建省仙游县菜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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