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管业务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2-07-12 01:17:42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赵立臣 井立义 字号:【

  近年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各级财政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逐年增加,产业项目硕果盈枝,但资金使用不规范、账务处理不科学等问题时有发生。鉴于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一探析。

  一般来讲,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应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未形成资产的部分,报经批准冲减该科目。现以某村为例,加以说明。

  一、联合建设产业项目

  【例1】收到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乡村振兴资金400 000

  【例2】根据实施方案,整合省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致富养殖场,约定项目完工后按投资额界定资产权属,委托镇有关部门统一管理运营。

  会计分录为:

  1. 将乡村振兴资金投入致富养殖场

  借:长期投资—致富养殖场

  400 000

  贷:银行存款400 000

  2. 将乡村振兴资金结转公积公益金

  借:专项应付款

  —乡村振兴资金4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400 000

  【例3】根据投资协议,从致富养殖场分得红利4万元,款项通过银行划转。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0 000

  贷:投资收益40 000

  【例4】依据相关规定,该项投资收益按以下比例分配:30%发给脱贫政策享受户,70%作为公益基金。

  会计分录为:

  1. 将投资收益结转本年收益

  借:投资收益40 000

  贷:本年收益

  —致富养殖场收益

  40 000

  2. 结转本年收益

  借:本年收益

  —致富养殖场收益40 000

  贷:收益分配

  —未分配收益

  —致富养殖场收益

  40 000

  3. 提取公益基金

  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

  28 000

  贷:应付福利费—公益基金

  28 000

  4. 对享受政策户分配

  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

  12 000

  贷:内部往来—各享受政策户

  12 000

  5. 结转收益分配

  借:收益分配

  —未分配收益

  —致富养殖场收益

  40 000

  贷:收益分配—各项分配

  40 000

  6. 兑现享受政策户分配

  借:内部往来—各享受政策户

  12 000

  贷:银行存款12 000

  二、自行建设产业项目

  【例5】收到省级乡村振兴资金4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

  —乡村振兴资金400 000

  【例6】经招投标,与甲公司签订蔬菜大棚建设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5万元,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拨足预算总额的90%,剩余10%留作质量保证金。

  会计分录为:

  1. 预付甲公司工程款

  借:应收款—甲公司50 000

  贷:银行存款50 000

  2. 项目建设期间拨付甲公司工程款20万元

  借:在建工程—蔬菜大棚

  200 000

  贷:银行存款200 000

  3. 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结算,拨付余款

  借:在建工程—蔬菜大棚

  200 000

  贷:银行存款110 000

  应收款—甲公司50 000

  应付款—甲公司40 000

  4. 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蔬菜大棚

  400 000

  贷:在建工程—蔬菜大棚

  400 000

  5. 将乡村振兴资金结转公积公益金

  借:专项应付款

  —乡村振兴资金4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400 000

  【例7】经招投标,将蔬菜大棚租赁给乙公司经营,年租金4万元,款存银行。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0 000

  贷:经营收入—租赁收入

  40 000

  【例8】质保期满,退还甲公司工程质量保证金。

  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款—甲公司40 000

  贷:银行存款40 000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平县接山镇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东平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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