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全过程账务处理解析
时间:2022-07-11 07:03:10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刘金军 字号:【

  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山东省沂水县各乡镇接受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越来越多,但是笔者注意到,很多乡镇经管站会计不知道该如何对这笔补助资金进行账务处理。在此,笔者以沂水县Y镇的一笔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过程账务处理为例,为大家进行解析。

  2021年1月10日,Y镇经管站收到一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银行流水显示金额是100万元,随后经管站收到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送来的到账通知单。

  2021年1月12日,收到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送来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内容显示是A村山泉水厂项目资金,分配金额是99.65万元。

  2021年1月13日,收到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送来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支付审批表》、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开工令等,施工企业要求预拨资金49万元。经管站会计对上述凭证审核确认无误后,通知出纳拨付资金49万元,施工单位随即开出收款收据、增值税发票。

  2021年3月17日,该项目竣工。经过Y镇人民政府初验、县级验收合格后,经管站收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支付审批表》、县级验收报告、决算报告,决算金额是1004420.4元。施工企业请求支付剩余资金,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是50.65万元,工程超预算部分免于支付。但是施工合同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是2.98万元,故施工企业再次请求拨付47.67万元。经管站会计审核无误后,出纳支付上述款项。

  2021年3月19日,县财政局要求将剩余款项及招标结余0.35万元交回财政局。经管站缴回了该款项。

  2022年4月18日,经管站收到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送来的工程质量完好验收报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支付审批表》、施工单位收款收据。施工企业要求归还质量保证金,经管站会计审核无误后,通知出纳拨付2.98万元质量保证金。

  现在就上述业务,对经管站和项目村进行账务处理分别解析如下。

  一、经管站账务处理

  1. 2021年1月10日,经管站收到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1 000 000

  贷:应付款

  —未分配项目乡村振兴资金

  1 000 000

  2. 2021年1月12日,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

  借:应付款

  —未分配项目乡村振兴资金

  996 500

  贷: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资金

  996 500

  3. 2021年1月13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拨

  借: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资金

  490 000

  贷:银行存款490 000

  4. 2021年3月17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完工拨付

  借: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资金

  476 700

  贷:银行存款476 700

  5. 2021年3月19日,缴回招标结余

  借:应付款

  —未分配项目乡村振兴资金

  3 500

  贷:银行存款3 500

  6. 2022年4月18日,归还质量保证金

  借: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资金

  29 800

  贷:银行存款29 800

  二、项目村的账务处理

  1. 2021年1月12日,项目村收到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借:应收款

  —代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996 500

  贷:专项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资金

  996 500

  2. 2021年1月13日,收到预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借:在建工程

  —A村山泉水厂项目

  490 000

  贷:应收款

  —代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490 000

  3. 2021年3月17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完工拨付

  借:在建工程

  —A村山泉水厂项目

  506 500

  贷:应收款

  —代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476 700

  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质量

  保证金29 800

  同时结转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按决算价值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A村山泉水厂项目

  1 004 420.4

  贷:在建工程

  —A村山泉水厂项目

  996 500

  公积公益金—企业捐赠

  7 920.4

  借:专项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资金

  996 500

  贷:公积公益金—其他

  996 500

  4. 2022年4月18日,支付质量保证金

  借:应付款

  —A村山泉水厂项目质量保证金

  29 800

  贷:应收款

  —代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9 800

  5. 项目村于2022年4月1日将该扶贫资产对外发包,发包合同显示:承包期限10年,承包方每年4月10日前向项目村缴纳6万元承包费。承包方在2022年4月10日缴纳了第一年6万元承包费。

  项目村根据发包合同、收益到账流水、经管站出具的扶贫资产收益到账通知单做账。

  借:应收款—代管资金60 000

  贷:应付款

  —应付扶贫资产收益

  60 000

  6. 2022年4月15日,项目村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对该收益进行了分配,分配方案是:将3万元发放给脱贫户,3万元留村集体用于发展。报镇党委批准后,项目村根据该分配方案做账。

  借:应付款

  —应付扶贫资产收益

  60 000

  贷:内部往来—脱贫户30 000

  经营收入

  —扶贫资产出租收入

  30 000

  7. 2022年5月1日,经管站把3万元发放给脱贫户,项目村根据经管站提供的发放银行流水做账。

  借:内部往来—脱贫户30 000

  贷:应收款—代管资金30 000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经管站)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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