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购销产品物资的会计核算
时间:2022-06-22 02:15:07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作者:□ 孙 利 王雪影 字号:【

  2021年底,财政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正式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在第十七条中,对合作社加强存货管理和计价核算作出了规定。该制度设置了“121产品物资”“127受托代购商品”“128受托代销商品”科目,用于合作社存货中材料、农产品等产品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等的会计核算。现对如何正确使用以上会计科目举例说明。

  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物资的会计核算

  “产品物资”科目核算合作社库存的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工业产成品等各种产品和物资。

  合作社为本社成员服务取得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不在本科目核算。

  合作社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物资,按照实际成本,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产品物资销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照销售产品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1】某养殖合作社从某饲料企业购入200吨饲料,价款2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150000元,余款暂欠,以现金支付运费及装卸费3000元。会计分录为:

  购入饲料时

  借:产品物资—饲料200 000

  贷:银行存款150 000

  应付款—某饲料企业

  50 000

  支付运费装卸费时

  借:产品物资—饲料3 000

  贷:库存现金3 000

  【例2】合作社以1100元/吨的价格出售100吨饲料给某养殖大户,收到现金80000元,其余款项暂欠。

  出售饲料时

  借:库存现金80 000

  应收款—某大户30 000

  贷:经营收入110 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101 500

  贷:产品物资—饲料

  101 500

  二、合作社为成员代购产品物资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可以设置“受托代购商品”科目,用于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为采购商品的实际成本。

  合作社按成员委托协议代购生产资料,收到受托代购商品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受托采购商品时,按照采购商品的价款,借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将受托代购商品交付给委托方时,按照收到的受托代购商品款,借记“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按照代购商品的实际成本,贷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受托代购商品收取手续费,按照应收取的手续费,借记“成员往来”“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收到手续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应收款”等科目。

  “受托代购商品”科目应按照受托方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受托采购尚未交付商品的实际成本。

  【例3】某养殖合作社受托为某养殖户代购饲料20吨,委托协议价格为2500元/吨,收到养殖户交来现金50000元。合作社以2400元/吨的价格购得饲料20吨,期间发生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500元,饲料到达后交付养殖户,剩余款项存入合作社银行账户。会计分录为:

  收到受托代购饲料款时

  借:库存现金50 000

  贷:应付款—某养殖户50 000

  采购饲料时

  借:受托代购商品—饲料

  48 500

  贷:库存现金48 500

  交付成员饲料时

  借:应付款—某养殖户

  50 000

  贷:受托代购商品—饲料

  48 500

  银行存款1 500

  【例4】某养殖合作社受托为成员代购饲料10吨,合作社按照代购实际成本向成员收取,另外再收取1000元作为手续费。合作社以2400元/吨的价格购得饲料10吨,期间发生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500元,饲料到达后交付成员,成员交付饲料价款和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采购饲料时

  借:受托代购商品—饲料

  24 500

  贷:成员往来—成员24 500

  同时确认手续费收入

  借:成员往来—成员1 000

  贷:经营收入1 000

  交付成员饲料时

  借:成员往来—成员24 500

  贷:受托代购商品—饲料

  24 500

  借:库存现金1 000

  贷:成员往来—成员1 000

  三、合作社为成员代销产品物资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可以设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用于核算合作社接受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合作社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等科目。售出受托代销商品时,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按照其差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按照其差额,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支付委托方代销商品款时,借记“成员往来”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5】某养殖合作社受成员委托代销肉牛10000公斤,双方协议约定价格为12元/公斤。合作社以13元/公斤的价格售出,取得现金130000元,期间发生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1000元,合作社支付成员代销肉牛款120000元。会计分录为:

  收到成员交来的委托代销肉牛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肉牛

  120 000

  贷:成员往来—各成员

  120 000

  出售肉牛时

  借:库存现金130 000

  贷:受托代销产品—肉牛

  120 000

  经营收入10 000

  支付运输费 、装卸费等费用时

  借:经营支出1 000

  贷:库存现金1 000

  支付成员代销肉牛款时

  借:成员往来—各成员

  120 000

  贷:库存现金120 000

  (作者单位:河北省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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