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与保障。在政策号召和资金扶持下,各地不断探索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路径,有的还将其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评,对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但在现实实践中,有一些认识和工作层面的问题尚需进一步厘清明确。
基层干部存在认识误区
笔者在下乡检查工作时发现,个别乡村干部对集体经济收入的概念存在误解,给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带来不利影响。如某村村委会主任在介绍该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时,说村集体计划种植水稻40亩,预计收入5万余元,加上旧村办公楼的租金收入5万元,当年集体经济收入可达10万元,能“脱薄”。但经详细了解和测算,其水稻产业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后,实际净收入预计仅1万元左右,按集体经济收入指标达10万元要求,该村并未真正“脱薄”。
地方提出的发展目标
2019年,福建省浦城县印发《浦城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在全县的村集体自主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的基础上,20%以上的村要对本集体成员进行收益分红”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题中之义是要增加集体收入,尤其要增加经营性收入,并产生数额稳定的、可持续的经营收益,以达到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的目的。
会计及统计报表定义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定义,村集体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经营性收入则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益。《村集体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经营收益的计算公式为: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2021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的指标解释也是与其相一致的。
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
通过上述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财务状况并不能只看集体收入或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多的村,如果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支出过大,经营收益可能为负,其经济实力也就谈不上发展壮大。本年收益是在经营收益的基础上,加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再减去其他支出而形成的,其计算公式为:本年收益=经营收益+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补助收入主要用于保障村级运转需要,其他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因此,不应单独把集体收入或经营性收入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考核指标,而应该将经营收益作为衡量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核心和能否进行收益分红的关键。当然,分红还得考虑年初未分配收益因素。
因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应先厘清集体经济收入的内涵,做到有的放矢。首先,要以经营收益为核心指标。发展壮大村集体收入,从会计学角度应是提高村集体的经营性收入,并控制费用支出,其实质和最终目的是增加集体的经营收益。换言之,把经营收益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才是抓住衡量集体经济水平“牛鼻子”,才能做好集体经济发展的大文章。其次,要认真开展指导服务。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做法,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总结归纳可操作性强的发展模式给村集体参考,指导村集体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并对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做好日常指导服务工作,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最后,要真实反映财务状况。村集体要增强发展的主动性,积极盘活资产资源、拓宽收入来源,认真组织各项收入,并在会计核算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真实、准确反映集体财务状况。严禁为了完成集体经济收入考核指标而弄虚作假或将非经营性收入纳入经营性收入进行会计核算,防止出现“账上数额大、实际底子薄”的不良现象。
当前,我国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总体较弱,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将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下达考核指标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切忌盲目攀比、好大喜功和“一刀切”的做法。只有村集体经营收益多了,方具备进行分账核算和收益分红的物质基础,才能让集体成员享受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切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单位:福建省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