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针对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处置不规范、财务公开不真实、盘活效率不高等问题,突出为民服务宗旨,坚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乡村治理夯实了基础。
突出为民服务,贯穿一条线
一是化解突出问题。把“打通症结难点”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线,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农村“三资”领域群众密切关注的19类问题,制定工作台账,落实通报整改,打通堵点盲点。
二是纳入便民服务事项。以乡镇为单位,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山林经营权等产权交易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转让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县两级统一制定规范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是推进村集体增收致富。将财政和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和管护,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目标体系,建立“一月一结、一季一核”分级核算审核机制,不断盘活农村低效和闲置资产,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2020年率先在全省实现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10万元。
聚焦制度创新,织好一张网
一是构建协同共治“网络”。市、县、乡、村四级分别成立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乡(镇、街道)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和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多头监管、各自为战带来的管理乏力。
二是制定从严管理“预警”。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核算不及时等问题,在“三资”监管平台中嵌入预警模块,出现风险警示后,先由村级开展自查自纠,然后乡镇委托代理中心跟踪督办,乡镇纪检跟踪问效,从严加强管控。
三是拧紧日常监管“链条”。采取多部门联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巡查和分片指导,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整改。乡镇政府每年通过组织自查、党员群众评议、征求村干部意见、财务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完善日常监督机制。
抓住关键环节,下好一盘棋
推行资金、资产、资源分类管理,重点在管理方式和实效上下功夫。
一是实行资金委托代管。村集体与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履行代理服务职责。制定《赣州市村级组织“账务分开”的账务处理工作指引》,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开设账户,实行村集体和村民委员会账务分离,所有收支全部入账、分账核算,工程项目资金由乡镇代理中心集中支付,实现收支无现金、往来结算全程留痕可追溯,有效避免了公款私存、公私不分、坐收坐支等现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全面杜绝白条入账。
二是实行资产统一监管。出台《赣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作用,重点对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行全面覆盖、统一规划、分类监管,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事务分开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每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根据资产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实行资源公开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出售、租赁、转让等由村制定方案,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局备案,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保公开公正。
打造智慧监管,搭建一平台
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通的农村集体“三资”核算、监管、公开三个信息化系统,在全省率先建成设区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一是实现电算化核账。2015年,赣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上线,平台包含账务处理、审批管理、资金处置等模块,通过近年来的磨合,村级财务全部推行电算化做账,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行一月一做账,每月10日前乡镇代理中心完成上月财务结算,形成收支明细表,逐级上报市县组织、农业农村部门。
二是由传统监管向信息化监管转变。在保证常规性监管的同时,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市、县两级设置管理员窗口,随时对各乡、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管,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定期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赴县、乡开展指导,每年开展专题培训10场次以上,保障监管的实效性、持续性。
三是提高财务公开效率。严明村居财务公开纪律,在公开内容上,不仅要求公开每月账目表,还要求公开重大支出的审批过程,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搭建信息化公开平台,整合村居的财务收支明细信息,逐月逐笔公布村级收支明细、资金支出决策记录,村(居)民可随时通过电脑进行查看,公开效率大大提升。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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